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旨在论述国民政府统治初期浙江省基层自治。通过对其兴起背景、制度演变轨迹的考察,来分析基层自治的特点,并对其做出评价。
国民政府统治初期浙江省的基层自治是地方政府试图在县以下的基层采取以街村制、区村里制及区乡镇闾邻制为载体的基层自治形式,以“三民主义”的官方意识形态作为政治理论资源,用行政力量加强对广大基层社会的控制,以达到稳定基层的一种政治策略。概言之,浙江省基层自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政治自治,并在其执行过程中,重视地方精英的力量,尝试通过立法形式将其纳入基层自治体制。这一时期浙江省基层自治事业在立法层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体现了一些现代民主的理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参与程度。与国民党统治建立以前的基层自治相比,这是一个进步。但它与国民党统治前的基层自治也有若干相似之处,即基层自治制度流变过快,法令法规的执行大多流于形式。所以,总体上看,基层自治处于“法规制度层面,行政化主导”模式阶段,未能达到基层自治的初衷。
基层自治的流产主要是由于当时经济、政治因素的制约。在经济层面:首先,封建租佃制,使民众缺乏民主平等意识,极端贫困的农民生活使村民对政治淡漠,从而使基层自治存在主体缺乏的现象;其次,集体经济薄弱,自治组织的运作缺乏财力保障。政治层面上,政府人事更换频繁,基层自治实施缺乏连续性,地方党政“互不相干”影响基层自治的进展。另外乡村士绅迁入城市,使现代意义上的自治与传统因素相割断,因而基层自治未能达到其制度理想,只能流于划定自治区域、设立自治机关、配备自治人员、筹措自治经费这一层,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基层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