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审判特殊性研究

来源 :中央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tmesee_lw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致力于比较全面地研究商事审判的特殊性,并提出了商事审判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的制度设计。目前,由于商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构成了商事审判的主要内容,因而本文主要以商事诉讼案件的审判特征为研究对象。当然,由于商事审判还包括对商事非讼案件的审理,对商事非讼程序的一些特征进行研究也成为了本文的组成部分。就商事审判的特殊性而言,主要表现在审判思维的特殊性、审判程序的特殊性、法律适用的特殊性和商事责任体系的特殊性四个方面。这些特殊性的阐明都是与传统民事审判相比较而得出的。所谓传统民事审判,即以婚姻家庭、继承、一般人身伤害、相邻权纠纷、物权纠纷等传统民事纠纷为审理对象的司法活动,其区别于以公司诉讼、票据诉讼、保险诉讼、证券诉讼、海事海商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商事审判。较之于传统民事审判,商事审判在裁判思维、程序运行、管辖制度与审理方式、法律适用、责任体系等诸方面均不同于传统民事审判。具体而言,商事审判思维表现出了更注重效率、保护营利、尊重商业判断与企业自治、注重企业维持等不同于传统民事审判思维的特征。商事审判出于对效率的追求,审理程序可以相对简化和缩略。在管辖上,适当松绑一般地域管辖中的“原告就被告原则"而实行便利原则,例如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未区分公司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在审理方式上弱化两造对立、宽缓证据制度、着重调解、并吸收商业专家参与审理。在法律适用上,尊崇商事自治规范的优先适用地位。在合同法案件中,对合同违约金效力的判断、对合同是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判断因合同的商事性而不同。就商事责任体系的特殊性而言,则主要表现为加重性与减轻性的并存。前者主要指经营者相较于普通消费者承担了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损害发生后更重的举证责任,也包括双方同为经营性主体时,法律对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课以了更重的义务与责任。后者主要指针对一些运行存在高风险的行业,例如海事海商、航空运输行业,法律特别规定了损害发生后的赔偿限额。同时,公司法上发展出的商业判断规则的司法适用,也属于商事责任减轻性的范畴。以上述对商事审判特殊性的认识和研究为基础,本文提出了商事审判制度的构建,即,原则上不破坏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体系,而对其予以适当增益和调整相关内容。即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分别在总则和分则的审判程序一编中增设商事审判的总则规定和商事审判的具体制度。商事审判的总则部分应体现效率、维护营利、尊重商业判断等规则。就商事审判具体制度的结构而言,本文将其分为商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商事非讼程序制度两部分。而商事非讼程序则包含了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的部分内容。文章最后还列举了目前亟待适用商事非讼程序审理的公司非讼案件,以进一步彰显改革现行民事诉讼法结构之必要。
其他文献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英语学习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英语也被纳入各种考试形式,在应试教育的社会背景下,如何更加有效地掌握英语这门语言是一重大课题。本文将着重介绍小
助动词"会"和"可能、一定、应该"是典型的认识情态动词。但是,它们的语义及功能很不一样,如:他{会/*可能/*一定/*应该}生气的、{*会/可能/一定/应该}下雨了。通过考察真实文
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是伴随着中国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在一系列宏观体育政策背景、体育发展战略变革下产生和发展的。本文通过对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价值取向进行分析,提出
本文具体考察当前提出"德育回归生活"理念的意义,认为德育要回归生活,既有历史遗留下的问题,又有现实的困境。历史上由于德育政治化与德育应试教育化,德育脱离生活,而在当前
研究异甘草酸镁治疗抗结核药引起的药物性肝炎的疗效。选择接诊的80例因抗结核药引起的肝损害患者进行治疗。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40例,两组治疗前停止使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3年先后发布了相关行业标准:《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第1部分:数字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和《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第2部分:复用》,这表
涉诉信访作为一类针对法院诉讼活动的特殊信访,已逐渐发展成为司法救济的"再救济"途径。导致涉诉信访泛滥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的司法救济不力。不容否认,涉诉
词序反应人的思维与认知顺序,本文主要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英汉并列词或短语的异同,并从跨文化的视角分析英汉词序异同的原因,以了解词语的构成规律和特点,指导二语的习得
涉众型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影响了我国社会秩序的安定。涉众型经济犯罪在侵害不特定多数人财产权利的同时,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和
<正>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