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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不仅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质生活,也带来了便捷高效的生活方式。但是一些企业只顾追求金山银山,却牺牲了绿水青山,这种发展模式虽然能实现短期的经济效益,但不可能长久。因此,一些业绩不俗并且追求卓越的企业开始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以凸显自身优势,实现经营目标。近年来,我国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势头也越发强劲。各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了很多研究,并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银行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却相形见绌,现有文献对该问题的研究也不够全面深刻。因此,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不但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从理论上来说,此研究可以为目前因为行业间的差异,而导致的研究结论相异提供一定的补充;从现实中来说,既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又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并关注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还有利于督促上市银行更加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理论基础。介绍了上市银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制度背景和现状。之后,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对我国A股上市银行披露的2008—2012年度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评价,总结了上市银行做得出色和不足的地方。最后提出了针对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三个微观层面,以及社会宏观层面的改进建议。本文研究发现,上市银行整体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较好,是其他行业可以学习和借鉴的榜样。但也有不足之处:第一,对定量指标的披露不足,且较少提供前期对比数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较好的上市银行,对定量指标的披露也较完善,并且提供了三年对比数据,但是上市银行之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差异较大,做得不好的上市银行缺失了不少关键定量指标和前期数据;第二,定量指标的名称不统一,计算口径不一致。上市银行在选择披露的定量指标时比较随意,再加上一些指标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家银行计算方法不一致,不利于在各家上市银行之间进行对比分析;第三,上市银行大多回避对负面信息的披露。独立第三方做出的回应和评价表明,上市银行并没有自己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描述得那么完美,而是回避了那些不利于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信息;第四,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可信度有待考证。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不同,不用经过审计就可以报出,而且有些社会责任报告没有实例、照片或数据,也缺乏利益相关者和第三方的证词,所以可信度不高:第五,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不能完全反映履行的社会责任。一些上市银行可能更加重视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却不太重视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但另一些上市银行可能过分看重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夸大了自身履行的社会责任。根据以上不足,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第一,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出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细则。上市银行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缺乏规章制度的指导和披露细则的参照。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并细化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相关部门还应明确社会责任报告必须披露的定量指标,并统一指标名称和计算口径。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依据;第二,建议上市银行进一步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构建社会责任价值观。上市银行应该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努力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树立起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的价值观,那么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就会更加有底气,社会公众才会更加相信报告披露的信息;第三,建议上市银行披露三年的关键数据和绩效指标。从经济责任层面来看,上市银行应披露包括总资产、净利润、纳税总额和现金分红在内的经济数据,披露包括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在内的经济绩效指标。从环境责任层面来看,上市银行应披露电子银行业务量占比、绿色信贷余额以及绿色信贷余额占比。从社会责任层面来看,上市银行应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员工流失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第四,建议上市银行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并坦然面对负面信息。数据、图表、照片、案例能弥补文字描述的不足,从而能够有效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但对负面信息的回避,会给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大打折扣;第五,建议上市银行出具权威的鉴证报告。独立第三方的鉴证报告,可以提高上市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可信度;第六,建议银行工会和非政府组织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银行工会和非政府组织通过舆论监督,能进一步促进上市银行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充分调动工会和民间组织的力量,有利于弥补政府监督的缺漏,从而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模式。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上市银行为研究对象,弥补了现有文献以所有企业或行业为研究对象,而忽略了行业间差异的不足;结合GRI体系、《意见》、《指引》和润灵环球MCT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体系,构建了本文的评价依据;对上市银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出了进一步的改进建议。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本文的研究基于上市银行但排除了非上市银行,结论可能不适用于我国整个银行业;在根据评价依据给社会责任报告打分时,存在主观判断,并不一定十分准确;对净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和社会责任报告评分的相关性,没有进行实证检验,只提供了直观的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