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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粹时代,德意志犹太人的共同体遭到了毁灭,这场毁灭是分三个“清除”阶段来进行的:1933年4月至1938年11月、1938年11月至1941年10月、1941至10月至1945年5月。但无论在哪个阶段,德意志犹太人都仅仅只充当了“被动接受者”的角色,生活在纳粹强制性地安排给他们的生存状况之中。在1933年4月至1938年11月这个第一阶段里,对德意志犹太人的“清除”只意味着一种“社会死亡”。这是因为刚上台不久的纳粹掌权人此时还有更重要的内外目标:在内政上,消灭所有其它政党,建立纳粹主义极权独裁统治,完成对全体德意志国民和所有国家机器的“一体化(Gleichschaltung)”;在经济上,摆脱经济危机,实现充分就业,发展军备工业;在外交上,挣脱《凡尔赛条约》的束缚,重新武装,收复失地,完成对奥地利和苏台德的吞并,占据战略要地,为发动夺取“生存空间(Lebensraum)”的战争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从这三大目标看来,内政目标是与“清除”犹太人的目标相一致的,然而经济目标与外交目标却与“清除”犹太人的目标发生了暂时的矛盾。如就业上的紧迫任务,发展军备生产上的迫切需要,外汇上的严重短缺,外国舆论上的沉重压力,奥林匹克运动会宣传上的需要,世界格局的捉摸不透,所有这些,都使得纳粹掌权人在采取激进反犹措施上有所顾忌,并感到有暂时采取“渐进性迫犹政策”的必要。因此,在这一阶段中,纳粹掌权人力图首先通过诸如1933年4月的《重设公职人员法》(Gesetz zur Wiederherstellung des Berufsbeamtentum)、1935年9月的《纽伦堡法》(Nürnberger Gesetze)之类的种族区别法,从社会上彻底孤立犹太人,来迫使他们离开家园,流亡异域。但是,把犹太人排除出国家公职之外,把他们降为“只具有德意志国籍”而无政治权利的二等公民,在半公共性的自由职业活动中对犹太人进行限制,对犹太中、小企业逐步实行“雅利安化(Ariern)”或“清理”,这些措施看上去就仿佛“完全与德意志保守主义的政治设想一样”,因而在那些具有特别强韧的忍受力的犹太人身上,并没有导致纳粹掌权人所期待的那种大规模流亡。但是,这种“社会死亡”直接涉及到实实在在的经济与物质困境,它不仅在受到威胁的犹太城市工商业、处于夹缝之中的犹太乡村贸易、大多数医生和律师丢掉饭碗上得到了反映,而且也在越来越多的犹太青少年被赶出德国公立学校,越来越多的独立经营者失去生计,越来越多的老人与儿童需要救济,越来越多的犹太人准备向外流亡上得到了反映。为应付这种前所未有的“社会死亡”局势,德意志犹太人的各个集团于1933年9月17日组织起一个全国性组织“德意志犹太人全国代表机构(Reichsvertretung der deutschen Juden)”。该机构努力通过自己的“救助与建设中央委员会(Zentralausschu? für Hilfe und Aufbau)”及其下属组织,承担起“犹太教育”、保障犹太人的经济地位与社会联合、为向外移居做准备这三大繁重的任务。尽管在这个“全国代表机构”的屋檐下,德意志犹太人仍然分属于不同的集团,彼此之间也从不缺乏生硬的争论,但是在这个艰难的岁月里,它们相互之间的理智合作仍然得到了加强。这种“社会死亡”同时也意味着犹太人被赶进一个“文化隔都(Kulturelles Getto)”之中。纳粹当局在将犹太艺术家、音乐家、画家、雕塑家等文化艺术自由职业者分阶段地排除在德意志文化之外的同时,又害怕他们会变成犹太文化无产者,从而成为国家救济部门的累赘,因而采取了一种对犹太文化自由职业者的临时政策。这种政策只允许他们在德意志犹太人共同体内部从事文化自由职业,并通过一个“德意志犹太人文化联盟((Kulturbund Deutscher Juden))”的机构来实行自我管理。但是,随着《纽伦堡法》颁布后实施的种族划分,犹太人已被重新赶回到“精神和文化隔都”的老路上去了,因而在犹太人内部导致了对犹太教传统价值观、犹太精神文化成就的重新思考。与此同时,过去出于经济、就业上的原因还暂时受到帝国经济部保护的犹太出版商、书商这样的文化经济自由职业者,也在1937年被逐出德意志出版业,并被强令纳入“犹太书业(jüdschen Buchhandel)”的组织之中。帝国文化当局规定他们只能在犹太顾客圈子的范围内从事他们的职业活动,只能出版经过审查的犹太文化书籍,因此“犹太书业”已经变成了一种“隔都书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早就打有同化失败标记的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us)思潮,开始在德意志犹太人的文化精神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影响到整个德意志犹太人共同体的路线方针。这种犹太复国主义思潮在德意志犹太共同体内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正是纳粹掌权人希望看到的。这是因为,纳粹主义的意识形态专家们是将犹太复国主义视为他自身种族主义合法性的反证的,甚至认为迎合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要求,能促进他们对“犹太人问题”的解决。因此,自上台以来,纳粹掌权人一直想利用不断升级的排犹措施,力图将尽可能多的德意志犹太人赶向巴勒斯坦。在1933年5月10日的“焚书运动”(Bücherverbrennungen)烧掉了所有进步的犹太思想家的书籍之后,纳粹当局仍然允许宣传犹太复国主义的书籍出版,甚至还允许反映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成就的《希望之乡》之类的电影在全德国公演,这也是为什么这一时期巴勒斯坦会成为德意志犹太人的主要移居地的重要原因。在1938年11月至1941年10月这个第二阶段里,对德意志犹太人的“清除”意味着一种“精神死亡”。在纳粹掌权人看来,要想在精神上摧毁德意志犹太人,就必须首先歼灭他们的经济存在,取缔他们的自治组织,并将他们作为“外来的异类”尽快地赶出国境线。因此,对于还未能离境的犹太人,纳粹则采取剥夺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实行“强制劳动”,佩带耻辱性的犹太标记“黄色六角星”徽章的方法,以达到从精神上彻底摧跨犹太人的目的。尽管这个“激进性的反犹政策阶段”开始于1938年11月9日的“水晶之夜(Kristallnacht)”,然而,它的预备性条件则是在此前就准备好了的。在第一阶段里,犹太人的经济与职业生活虽已日益恶化、但还勉强能够维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希特勒政府的经济部门的领导权还一直掌握在右翼保守派理论家,如施密特(Kurt Schmitt)、沙赫特(Hjalmar Schacht)等人的手上的。这些右翼保守派经济理论家们尽管在为希特勒建立“一体化”的经济体制方面出过大力,但都主张“按市场规律办事”的“经济原则”来发展经济和军备生产。由于他们考虑到犹太工商企业在德意志经济中的重要角色和作用,尤其是在吸纳失业劳动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因此,在社会上的反犹措施步步升级的情况下,他们仍然主张推行“在经济领域中没有犹太人问题”的方针,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冲锋队势力对犹太大企业的猛烈冲击,使犹太人不致立即就被从经济和职业生活中全面扫除出去。但是到1937年以后,纳粹德国已实现了充分就业,并开始通过《四年计划》的实施向全面战争经济过渡,沙赫特坚持的“经济原则”与希特勒坚持的“政治原则”之间的冲突,导致了沙赫特的下台,纳粹党内的激进派人物丰克(Walter Funk)取代了他在帝国经济部和帝国银行中的领导岗位。在充分就业,甚至劳动力开始发生短缺的情况下,犹太人在吸纳失业劳动力方面的作用不仅变得毫无意义,而且反而是“有害的”了。因此,纳粹当局现在打算通过迅速剥夺犹太人的全部财产的方法来资助战争经济了。早在1938年4月,纳粹当局便开始通过强迫犹太人进行财产登记、取消分配给犹太企业的公共定单,将他们赶出交易所,实行职业禁令等一系列措施,来为这场经济歼灭战做准备了。在顺利吞并了奥地利、苏台德,并野蛮处置了那里的犹太人问题而没有引起世界舆论强烈反应的情况下,纳粹掌权人便将1938年11月7日发生在巴黎的犹太青年赫舍尔·格林斯潘(Herschel Grünspans)刺杀德国大使馆参赞恩斯特·冯姆·拉特(Ernst vom Rath)的事件当作一份及时的礼物来接受,并通过11月9日的“水晶之夜(Kristallnacht)”事件来达到从经济上歼灭犹太人的目的。在强迫犹太人缴纳11亿帝国马克的“犹太赎罪费”后,又通过12月3日颁布的《关于出售犹太人财产的条令》(Verordnungüber den Einsatz des jüdischen Verm?gens ),开始了一场对犹太企业的快速“雅利安化”的进程。在强迫犹太人将自己所有的工商企业、地产、有价证券、珠宝首饰和艺术品都变卖掉后,一个曾经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犹太人群体已经变成了世界上最贫穷的犹太人群体。这场人为的犹太贫困化的意义远远没有停留在它物质基础的层面上,它同时也使德意志犹太人痛苦地意识到自身作为有着千年经商传统的“商业民族”的死亡,无论是作为物质上的、还是作为精神上的“商业民族”的死亡。对犹太人经济存在的彻底铲除,同时也带来了德意志犹太人所有自我组织的末日。德意志犹太人的最高自治组织“德意志犹太人全国代表机构(Reichsvertretung der deutschen Juden)”迅速被“德国犹太人全国联合会(Reichsvereinigung der Juden in Deutschland)”所取代。这种组织体系上的变化有着极为明显的“精神死亡”特征,它与前者的区别不仅在于它们是由盖世太保直接指派、并受其严密监控,而且更在于一种名称上意味深长的变化:从“deutschen Juden(德意志犹太人)”到“Juden in Deutschland(在德国中的犹太人)”的变化表明,在纳粹掌权人的眼睛里,再也不存在什么“德意志犹太人”了,只有还“在德国中的犹太人”!当“德意志犹太人”这个称谓消失掉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必须立即将这些“外来的异类”赶出国境线。这就是为什么当德意志犹太人的自我组织消失掉后会出现纳粹统治时代最大的一次移民潮的深层次原因,它只可能发生在德意志犹太人被强制性地与“德意志”这个文化概念彻底分离的时刻。短短10个月内,流亡出逃的德意志犹太人就高达115000人之多,这是因为在犹太人心目中,“德意志”这个他们曾生活了70多代人的精神家乡已经再也不存在了!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导致了“在德国中的犹太人”出逃的可能性大大减少。还留在帝国境内的犹太人,已经迅速地变成了一群丧失任何社会权利、失去任何行动自由、生活一贫如洗、人口迅速老化并大量死亡、拥挤在狭小“隔都(Getto)”中的人。大多数家庭都妻离子散并分散在外国,少数身强力壮者还得承担“强制劳动”的沉重义务。这种“强制劳动”只不过是让这些已被判处了“精神死刑”的人苟延残喘几天罢了。换句话说,这种“强制劳动”本身就意味着死亡。而当他们在1941年9月被迫带上耻辱性的犹太标记“黄色六角星”徽章时,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了“行尸走肉”。在对苏联发动侵略战争并迅速取得初期胜利后,1941年10月23日纳粹当局颁布的《战争期间的移民禁令》(Emigrationsverbot für die Dauer des Krieges),标志着“清除”德意志犹太人第三阶段的来临。这场“清除”已经走过了“社会死亡”、“精神死亡”的阶段到达了“肉体死亡”的终点。这种“清除”政策上的阶段性的变化丝毫不意味着纳粹掌权人在意识形态上出现了什么变化,在统治区域内尽快地“清除”犹太人,始终都是他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只不过,由于战争初期的胜利以及迅速扩张的势力范围,纳粹掌权人此时面临的“犹太人问题”已不再是过去50万的德意志犹太人问题了,而是400万、最后是600万以上的整个欧洲的犹太人问题了。在与整个文明世界战争的情况下,纳粹掌权人断定,用驱逐的方法已经不可能解决这种规模的犹太人问题了,因此,他们在“疯狂性的灭犹政策”中走向了屠杀所有欧洲犹太人的“最后解决”方案。在人类现代文明史上,再也没有哪个民族的悲剧比犹太民族的这场悲剧更加惨烈的了。因为这场具有逻辑连贯性的毁灭行动,不仅带来了德意志犹太人共同体的毁灭,而且也同时带来了整个欧洲的,无论是西欧犹太人的共同体、还是东欧犹太人的共同体的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