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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当前我国“农超对接”中最具代表性的“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为例,利用在山东省、海南省和浙江省579户西兰花种植户的问卷调查数据以及合作社和超市的访谈材料,分析了“农超对接”进程中农户、合作社、超市之间的合作绩效和合作剩余分配情况。从理论和实证上回答了“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的4个关键性问题:(1)“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如何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创造合作剩余?(2)“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是否使农户收入增加?(3)“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导致农户行为发生哪些变化?(4)“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能否在供应链中建立一个既公平、又有效率的合作剩余分配方案?对上述4个问题的回答形成了本文的主要结论:(1)在“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中,农户、合作社和超市三者通过有效的合作,成功实现了对西兰花的质量提升和成本控制,进而提高了西兰花的市场价值。另外,“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还通过产品品质创新、生产方法创新、产业组织创新、销售市场创新,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创造了大量的合作剩余。(2)销售渠道对西兰花种植户的销售净收入具有显著影响。参与“经合作社卖给超市”销售渠道(即“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的农户获得的销售净收入,显著高于参与小商贩渠道、批发商渠道、加工企业订单、“合作社未卖给超市”等渠道的农户获得的净收入。此外,户主年龄、户主是否为村干部、户主每年接受培训的次数、西兰花种植面积、市场需求信息的可获得性、完成销售所需的运输距离等因素对农户的销售净收入具有显著影响。(3)尽管“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约束了农户自由调节生产要素使用的权利,导致其技术效率有所降低,但该模式中的农户通过安全生产和对西兰花的质量加工,有效提高了西兰花的市场价值,使得“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的经济效率显著提高。进一步研究发现,影响农户安全生产行为的因素包括销售渠道、西兰花种植面积、全家务农总人数、农药购买方式、农药成本、化肥投入量等。此外,销售渠道、户主每年接受培训的次数、全家务农总人数、对加工价格的预期、对加工方式的认知、产品加工配套设施等因素显著影响农户对西兰花的质量加工行为。(4)在“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中,信息获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决定了不同行为主体对合作剩余的分配。其中,农户获取西兰花销售中的价格溢价;合作社获取其社会网络资源的经济租金;超市拥有市场营销活动的剩余索取权,并获取超额利润。进一步研究发现,影响农户的信息获取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农业投入、农户认知、销售渠道、政策环境。此外,影响农户的风险控制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农户身份、购销合约、市场信息、政策环境。总体而言,本文将理论与实证较好地结合在一起。从农产品供应链中不同主体之间合作与竞争关系的视角,分析了“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的合作绩效与合作剩余分配。本文在以下方面拓展了经典理论的适用范围:首先,通过将Porter的竞争优势理论在农产品中具体应用,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价值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其次,基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为农户采取安全生产行为和质量加工行为的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最后,基于Barzel的产权理论,从信息获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两个维度,分析了农产品供应链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剩余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