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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功能和结构越来越复杂,各类功能高度集中,各种利益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给城市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中国通过实践和超过十年的发展,既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关乎每个公民的权利与利益。但在实践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面临巨大困境,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因此,有效改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就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在对国内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研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发展观、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以浙江省嘉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的实践为例,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嘉兴市城管执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为行政管理模式改革积累了经验,有效地解决了部分重点难点问题。但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有待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有待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有待优化等。存在这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缺乏法律和组织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缺乏社会认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缺乏正面宣传。结合理论分析,针对实践中发现的不足及其主要原因,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优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第一,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目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以依法行政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服务发展为要求;第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规。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授权问题,厘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保障问题,着力加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立法进程;第三,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体制。正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规范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借鉴先进经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第四,优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队伍。重视城管执法工作中的人员保障的问题,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