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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签订以来,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步入新阶段。2016年蔡英文上台以后,由于拒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政治矛盾凸显,官方互动跌入冰点,两岸经贸合作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由于政治上的瓶颈,两岸人民都希望更多地通过加强经济的交往来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特别是台湾民众更是把民生问题放在首要地位。在两岸经贸交往过程中,农业经贸交往一直是一个关注点,特别对于台湾南部的民众来说,更是民生之所在。一方面,台湾农产品生产相较大陆有其比较优势,具有很大的贸易潜力;另一方面,台湾的农业更多集中在台湾南部,而台湾南部是更偏向台独的民进党的票库和大本营。所以,探讨两岸农产品经贸往来的现状和问题,探寻有利于台湾南部的农民能更多地从两岸农业经贸往来中实质获利,既关乎两岸经济发展,又关乎两岸政治关系的改善。在两岸农业经贸往来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并不全是由于经济发展本身所产生的,更多是由经济因素之外的因素产生的,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在经贸交往中怎样寻求成本更低、收益更高的方式对于两岸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上都是至关重要的。在解决两岸农产品贸易的问题上,大陆方多采用“行政性惯例”方式来解决,该惯例方式容易产生诸如不可持续性、分配不均、基层民众“无感”等弊端。本文提出了介于完全市场竞争和完全“行政惯例”性贸易之间的“社会经济性惯例”概念,用于改善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存问题,基于“行政性惯例”该做何种改进措施、对于行政性惯例和社会经济性惯例该怎样去权衡是我们本文关注的关键问题。本文基于农产品特点、两岸政经形势以及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的现状,采用Novy测度方法计算分析了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指数,指出“社会经济性惯例”相较于“行政性惯例”来说成本更低;接着归纳总结了“行政性惯例”和“社会经济性惯例”的含义,分析了这两种惯例在两岸的农产品经贸交往的表现形式以及这两种惯例在该表现形式下的优缺点,其中就“社会经济性惯例”的优点——带来“共同情理”做了重点分析和阐述;最后对文章做了总结并就现阶段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