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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是公共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时期。群体性事件这种特殊的社会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激化、集中化和显性化的表现。最近几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无论从数量、规模以及造成的影响等方面均与日俱增,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国际上的声誉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甘肃省是一个综合发展都比较落后的省份,最近几年加快了发展的速度和步伐,但因此也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的凸现,致使现阶段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也逐渐增多。下岗失业、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军人转业安置等等均会诱发群体性事件。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对此类社会问题的预防和处置,很多学者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很多很有见地的预防和处置对策。笔者认为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党的执政能力,现阶段群体性事件诱发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因此预防和处置对策也必须是多渠道的。笔者通过对甘肃省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和原因进行系统研究,另辟蹊径,以合作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首先研究了合作治理视角下甘肃省群体性事件解决的前提是努力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培养相关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加强监管,给予社会组织充分的发展空间,必须建立充分的信任,这是进行合作治理的思想条件。其次研究了构建合作治理视角下甘肃省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处置对策,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为合作治理视角下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依据;二是以合作治理理论为指导,建立完善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三是合作治理视角下,提高政府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多管齐下,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