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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扩张,城市社区治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某社区时提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实践中,政府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中虽已取得一些成果,但在社会矛盾相对较大的欠发达地区,政府部门如何切实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履行其职能,解决城市社区治理难题仍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采取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参与式调研和对比分析等方法,运用协同治理理论、政府再造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对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职能进行研究。首先阐明了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职能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然后在梳理归纳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的基础上,对城市社区治理和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针对官渡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履职概况、问题及原因进行了阐述和探析。最后,通过借鉴我国其他市(区)城市社区治理进程中政府职能履行经验,提出优化官渡区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履职的对策。总之,本文研究有助于为官渡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价值参考,为官渡区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府部门优化职能履行提供理论基础。通过文本研究提出官渡区要实现城市社区治理新格局,相关政府部门必须积极发挥引导、培育和宣传职能,从治理理念、工作方式、介入范围等方面转变、优化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中应履行的职能,切实承担起城市社区治理中指导者、供给者、培育者和监督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