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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制度是世界上各个司法辖区企业合并评估的重要制度之一。欧盟最新合并条例中专门增加了效率部分,这一情况引起了笔者对效率问题的关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结果是出现越来越多在很多司法辖区从事贸易和进行经营的跨国公司,即使是非跨国公司,其业务发展的国际化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还是公司获得和保持持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越来越多的企业合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因此竞争机构在诸如合并效率之类的基本竞争问题方面的趋同和协调,都将为公司的跨国经济行为提供更大程度的确定性。但是目前,中国并没有专门的合并指南,也没有任何法律对企业合并评估中效率问题的处理做出过明确规定,这既不利于保护我国的良性竞争环境也不利于我国相关立法跟上其它司法辖区相关立法的发展。在本文中,笔者运用经济学知识,从法律角度全面介绍、分析并评述了美国、欧盟、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重要司法辖区以及新西兰、罗马尼亚、爱尔兰、挪威、墨西哥、巴西、芬兰和日本等次重要司法辖区在企业合并评估的效率处理方面具有代表性或重要意义的立法及实践范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现状及我国企业面对的竞争环境,提出了有关我国企业合并评估中效率处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