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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是双边交易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打破电网公司独家购电的格局,开放用户选择权,进而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目前我国现有大用户直接交易合同中的固定交易电价,需要交易双方,尤其是签订较长期直接交易合同的交易双方,具有较强的价格风险承受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的积极性。论文以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中的合同电价模型为重点展开研究。首先,论文对大用户直接交易方面的文献进行归纳总结,为建立大用户直接交易合同电价模型作为借鉴与依据;其次,通过对高耗能行业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的成本构成情况进行调查总结,分析了电价和煤炭价格对交易双方利润的影响不容忽视;接着,论文充分考虑了煤价浮动和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对交易双方利润的影响,打破传统直接交易合同中固定电价的约束,基于敏感性分析理论,提出了交易双方等利润率变化率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大用户直接交易合同电价模型,合同中交易执行电价在合同签订电价的基础上,根据交易双方的利润率变化率进行调整,提高了交易双方规避风险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易双方的积极性,完善了大用户直接交易电价理论。算例分析结果表明,基于等利润率变化率的大用户直接交易合同电价模型,能够使交易双方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交易双方的风险承受能力,有效地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