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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实务层面都是无法有效解决的难题。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其蕴含的巨大的价值能为企业创造难以估量的经济价值和竞争优势。正因如此,通过非法行为窃取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愈发频发,因为商业秘密侵权引发的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目前而言,我国相关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效果并不理想。由于我国商业秘密立法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备,对商业秘密的立法规定主要散布在各部分法中,各部门法对商业秘密的规定针对性不同,且法律规定和立法目的相去甚远,由此导致在实务操作层面经常出现法律法规的相互冲突、难以适用,增加了法官司法审判的难度。竞业限制制度作为专门用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是我国目前所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中效果最好的制度措施。竞业限制制度作为专门用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是我国目前所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中效果最好的制度措施。竞业限制的本质是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和劳动者的劳动权进行平衡、运用法律手段对相互冲突的利益兼顾调和。同时,它反应了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在各种权利冲突中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点。所以本文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为切入点,分别从理论层面和实务层面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竞业限制制度的现状和不足。在欧美发达国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此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是非常普遍的情况。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自由择业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约定离职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禁止从事与原单位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工作。这样的竞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有效地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与此同时,由于目前相关立法不够完善,对于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立法规定比较粗略,导致实际生活中对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不够合理,比如竞业主体范围、经济补偿金数额规定等还需要进一步进行立法层面的完善。本文以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为切入点,探讨我国相关立法现状。首先,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现状,阐述我国实际生活中商业秘密保护比较突出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立法层面缺陷与不足;其次,论述竞业限制的理论依据,包括竞业限制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概念、法律特征、分类等,并讨论竞业限制所保护的法益及法益冲突,探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需考量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对签订对象、竞业范围和竞业期限方面等方面的限制;最后重点论述竞业限制协议主体范围对协议的效力影响。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包括接受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有亲密关系的人员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本文参考了近几年来多个地区法院关于竞业限制纠纷的案例,借此来分别对应分析当前我竞业限制在立法与司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借助对案例的分析,结合理论界关于这些竞业限制问题的争议,希望提出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