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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4部分,第1部分主要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比较了证券及证券交易的抽象和虚拟性与普通商品及交易的具体和实证性,分析了证券法律关系中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大众性公开信息、专业性公开信息、派生性信息对投资者和证券价格的影响,历史性信息、公开性信息、内部信息与有效市场的关系,信息性有效和价值性有效的关系,有效市场和信息披露监管的关系,介绍了我国有效市场理论研究的历史和结论(我国证券市场定性和展开讨论的依据)。说明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义务、证券市场有效的基础;同时,信息披露需要法律监管。 第2部分主要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理论是信息披露制度的间接基础,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信息披露制度的直接基础。有关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论述非常多,内容也不尽一致,本文阐述的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实质性原则:真实性和及时性原则、准确性和易解性原则、完整性和重要性原则,形式性原则:规范性原则、易得性原则。阐述了每个原则的大致含义及这些原则之间的关系。强调:真实性和及时性原则、准确性和易解性原则、完整性和重要性原则构成法律上广义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要求,仍然不可能是客观真实;这种“不可能”一方面是成本的限制,另一方面是人们认识能力的限制;真实性、准确性受到人们认识能力的限制,及时性、完整性要考虑披露的成本,易解性、重要性要考虑信息的接受者的获得成本。因此这些原则的具体应用应权衡利弊,综合考虑,以实现信息披露的目的为准。 在对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进行阐述以后,作为前面内容的深入和具体化,本文第3部分主要介绍了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持续性信息披露:定期公告、临时公告、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股东权益的披露。说明了我国目前监管体制下信息披露具体要求的内容和形式。一级市场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首要环节,本文重点介绍了两种监管模式:完全信息披露主义和实质审核主义,并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对其他形式的信息披露简要说明了披露的标准并对有关内容进行部分列举。 理论联系实际历来是法律研究的传统,本文第4部分重点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财务信息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务方面的问题,本文也主要是从财务信息方面进行讨论。关于存在的问题方面,这部分主要按照前文的基本原则的要求,分别介绍,了信息披露的虚假陈述问题一一主要是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资产和债务重组、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准备金计提、潜亏挂帐等方式操纵利润问题。重大遗漏问题一~主要是重要事项、关联交易、偿债能力、资金投向、利润构成、盈利预测、不利的会计信息等信息披露不完整;误导性陈述问题一一主要表现在数字不准、语言含糊、渲染成绩、掩盖风险、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重“硬性资产”,不重“软性资产”等问题。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不规范、信息的发布不规范等问趔。对策部分主要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管理的基本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要求,阐述了本人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立法、执法、行业自律、有关信息网络的建设等方面的观点。立法方面的对策主要是三方面,其一、信息披露的基础制度一一企业会汁准则的制定和修改的情况,1996年规划的会计准则尚有许多未制定,已公布的准则,修改过于频繁:其二、信息披露的责任偏重于外0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较少,且现存的信息披露的民事赔偿制度过于笼统,形同虚设;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存在一些问题:对受案范围的不当限制、无理的前置程序、残缺不全的实体性规定;其三、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标准尚不统一。执法方面的对策主要阐述了证券市场规范与发展的关系,针对我固目前已建立比较全面的信息披露l监控体系,因而问题的关键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提出在现有监控体系下,对证券市场加大监管,,哐格执法。证券市场的管理除证监会等机构的监管~一他律外,行业自律同样是非常重要的,本文所说的行业自律是广义的行业自律,除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外,还包括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网络技术的推广对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样:l仁常重要。 本文的结沦部分对上述主要观.一氧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