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快速推进,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土地的征用量急剧增大;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并且农业用地保有量的多少直接涉及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如果征用不当,就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并且危害国家的粮食安全。与此同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土地征用制度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尤其是在征地目的界定、土地征用范围划分及土地征用补偿原则和标准方面存在着诸多弊端。导致各级政府利用制度缺陷滥征滥用农村土地,造成我国大量农民失地失业;并凭借制度垄断优势,低价征用,高价出让给用地厂商和其他组织,从而“以地生财”,获取巨额不当利润,加之部分官员借程序不透明趁机贪污腐败,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组织及失地农民利益,引发政府与失地农民的紧张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导致大量被征用土地闲置,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危害,不利于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打破政府完全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而没有自身利益的传统观念,指出政府及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也拥有自身的利益,并且积极地为自身的利益而行动着。系统、深入地分析了政府在土地征用中的种种自利行为:1 滥用“公共利益”名义征地,发起新一轮“圈地运动”;2 低价征地,高价出让:政府制度性获利;3 为博政绩:以低价供地作筹码吸引外来投资;4 征地过程缺少公众参与,滋生腐败行为。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评析了因政府自利行为引发的农村土地自发入市流转问题,介绍了我国目前农地自发流转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相关利益群体包括农村集体组织及其辖下农民、用地厂商、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农地自发流转市场上的利益得失问题,指出了农地自发入市行为在推动土地征用制度变迁中的正向作用。在论文结束部分提出了以重塑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形式来治理和规范政府土地征用行为的具体方案:一,清晰界定公共利益,政府仅限于征用公益性用地并给予市场化的合理补偿,防止政府自由裁量权滥用;二,在政府征地过程中赋予失地农民程序参与权,增加政府行为透明性;三,非公益性用地由市场供给,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四,明确政府在农地流转市场的职能:只管理,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