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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21世纪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我国开始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在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事实上,我国开设综合型社会科课程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民国时期。1923年新学制课程纲要中规定,“小学前四年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为社会”。不久,由丁晓先负责起草的小学初级四年社会课程纲要颁行,标志着我国社会科的创始。1929、1932、1936、1942以及1948年,国民政府颁行了不同的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反映了民国小学社会科从诞生、发展到衰落的漫长路程,并为我国社会科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本文主要以课程教材研究所编《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自然·社会·常识·卫生卷》、《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课程(教学)计划卷》中收录的1923-1949年的小学社会科课程相关文本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民国小学社会课程标准的内容特点,了解民国小学社会科的利弊得失,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首先,小学社会科属于公民教育范畴,因受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其公民教育的内涵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一方面,民国小学社会科关注儿童公民生活,帮助儿童了解社会生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社会生活习惯,并树立一定的社会服务意识。另一方面,随着国民政府加强对教育的控制,小学社会科加入了三民主义的相关内容,小学社会科的公民教育转变为培养“知礼、知义、爱国、爱群的国民”或“修己、善群、爱国之公民”,更偏向于培养修身的国民,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这体现了国家、政党意志在社会科教育中的渗透,而小学社会科的健康发展要寻求社会科教育的独立性。其次,为更好地指导小学社会科课程实践,需进一步明确课程定位。民国小学社会科确立了服务于儿童社会生活的目标,其课程内容是根据儿童生活范畴的由近及远,采用同心圆扩大模式;在课程实施中,其教学资源来源于儿童社会生活,教学方法体现了以儿童为主体、教师为引导者的思想,教学评价也渐趋向于过程性评价,不再单一强调知识的记忆,充分体现了小学社会科是公民生活教育的课程定位。再次,民国小学社会科还启发我们,要加强社会科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如学者们对民国小学社会科课程的理论研究,包括对课程标准的解读、从课程理念到课程实施的研究等,但社会科实践效果仍差强人意。这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对社会科课程的重视不够,缺乏社会认同感;另一方面是片面强调引进外国先进教育理论,忽视对本国具体国情的了解,未能形成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科课程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