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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医疗纠纷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因纠纷所以引起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这种不良的医疗环境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威胁了患者和医师的人身安全,阻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在医疗纠纷中,故意导致的损害在法律上不存在争议,医疗过失才是决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关健。而作为医疗过失判断标准的医师注意义务,也就成为核心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于医师注意义务的规定未尽合理和周延。这无疑不利于医疗过失责任的判断和医疗纠纷的解决。因此,本文以医师注意义务为中心论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医师注意义务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完善的建议,以期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有所裨益:第一章注意义务概述。注意义务是医师注意义务的上位概念,医师的注意义务是注意义务类型化的结果。本章从注意义务的含义、内容、判断标准、来源以及与过失理论的关系等基础理论进行探讨,得出结论:注意义务的产生与合同附随义务密不可分,并在过失侵权领域获得更快的发展,最终成为了过失判断的核心。第二章医师注意义务的一般理论。医师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的核心问题。其属性和法律渊源有自己的特殊性。医师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抽象的注意义务,一是具体的注意义务。前者主要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后者包括说明义务、保密义务等具体的内容。第三章医师注意义务的比较法考察。本章通过对两大法系医师注意义务内的考察指出,其发展过程是从物的注意义务到人的注意义务再到医师的注意义务。医疗过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既可能是契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但都是以医师注义务的违反作为认定标准。第四章医师注意义务的违反。医师注意义务违反的判断标准有合理医师的标准、谨慎患者的标准和医疗水平等多种。其中医疗水平比较具有合理性,为我国《侵权责任法》所采纳。医师的注意义务在法律规定或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存在免责事由。第五章我国医师注意义务的现状及完善。医师注意义务在我国立法以及立法草案、学者建议稿中都有体现。本章通过对于我国医师注意义务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医师注意义务理论,对解决医疗纠纷具有实践方面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