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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在改革,制度在发展,理论在探讨,实践在探索,如何建立和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是立法者、司法者、民众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制度是一项体系,在民事诉讼制度中,法官释明制度越来越为理论家和实务工作者所认可,也得到了他们的关注。本文在明确释明制度含义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并对我国的释明制度予以反思,进而去探索重置我国释明制度的思路。文章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法官释明的本体解析。对法官释明的概念和特点做了分析和界定;通过对法官释明的义务属性、权利属性、权利义务结合属性的评析,提出了法官释明的职权和职责属性的观点。通过对法官释明的价值和分类的论述,可以进一步理解法官释明的内涵和外延第二章法官释明制度的比较考察。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个国家法官释明制度立法例的列举,并进行相应的比较分析,可以为我国的法官释明制度建构提供有益的借鉴。第三章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现状。通过对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立法现状、司法现状的介绍,去分析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改革提供了目标和方向。第四章民事诉讼中法官释明制度的重置。以前述几章的分析论证为基础,通过对释明制度的理论基础的分析、释明制度的模式比较、释明制度的范式选择,我们从宏观和微观上对释明制度作了分析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