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补偿作为对政府权力的规制和公民权利的保障的重要制度,在处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上提供了平衡的技术手段。作为行政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用限制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对私人的财产性权利施加了限制的行政行为,且已经对该财产性权利的享有者构成了特别负担,依法应当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偿义务。公用限制补偿制度,其构建的背景在于公权力与私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权力的非强制性和财产权利的相对化,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补偿作为对政府权力的规制和公民权利的保障的重要制度,在处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上提供了平衡的技术手段。作为行政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用限制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对私人的财产性权利施加了限制的行政行为,且已经对该财产性权利的享有者构成了特别负担,依法应当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偿义务。公用限制补偿制度,其构建的背景在于公权力与私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权力的非强制性和财产权利的相对化,公权力与私权的关系所呈现的新的时代特点,对于整个公法体系都产生了影响,需要确立新的制度来弥补原有制度留下
其他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是体育事业走上依法治体的道路的标志。法律手段的介入,行政管理的淡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我国体育事业管理从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导致体育运动的职业化,商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竞技体育走向巅峰,商业体育急速发展,一系列大环境的转变引起了各界对竞技体育主体一运动员的重视。体育运动本身是一项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尤其是竞技体育,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更是赋予农村社会保障以新的价值和意义。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指出,要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因此,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具有极大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
行政权的行使是现代各个国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而无限制行使的公民权利将会导致“无政府状态或者暴民政治”,所以必须由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加以限制。但是,行政权是一种典型的国家公权力,作为行政权核心的自由裁量权又容易被滥用而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因此必须对国家权力对于公民权利的限制加以限制。比例原则就是通过对“限制的限制”来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从而最终达到保障公民权利、实现正义的目标。所以,
几年来,医疗卫生出现了很多问题,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从人类的发展历史看,疾病是人类生存的最大障碍,基于历史和体制的因素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提出公民基本医疗权是基本人权,并且从概念、内容、特征和实在法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然后从我国国情出发探讨了我国目前在公民基本医疗卫生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当前对公民基本医疗权保障从意识到实践方面的不足,最后本文从立法、行政、司法和国际救济
行政补偿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占有重要地位。行政补偿的本质应当是对行政主体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所造成公民私人权利的损失进行填补,因而可以看作是现代国家的一种法定义务。从立法实践看,国外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对成熟、完善的行政补偿制度,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与上述国家相比,我国不仅在理论体系上相对滞后,在法律体系上,尤其是在宪法层面上仍存有较大差距。造成这一制度存在欠缺的主要原因在于我
公用事业是由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私营机构共同向社会公众或不特定的多数人提供物质性基础设施及基于其上的公共服务,并由他们使用的业务或行业,具有社会利益性和自然垄断性。因而,公用事业的本质是两对矛盾的统一体,即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统一,垄断与竞争的矛盾统一,核心是保护公平竞争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必须在公用事业领域引进竞争机制,具体的途经是民营化,从而将公用事业
在国家赔偿领域,就赔偿标准而言,当前世界各国主要存有三种模式: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和抚慰性赔偿。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确立的主要是抚慰性赔偿标准,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尚处于缺位状态,这严重影响了国家赔偿法在保障人权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对于在国家赔偿领域确立补偿性赔偿标准,当前我国学界业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本文认为,除补偿性标准之外,我国国家赔偿法还理应引入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为本文探究旨趣之所在。全
20世纪中后期以来,无论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经济国家,都经历和正在经历着深刻的政府治道的变革,政府有责任使用一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因而强制行政行为作用的范围和强度渐次退缩,非强制的行政行为在政府治道中的绩效日益凸现并成拓展态势。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民主、柔和、高效的行政奖励受到崇尚和重用,成为引导资源流向,调动行政相对人积极性、调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重要手段
本文采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运用过失侵权理论,论述了以知情同意原则为前提的医疗过失理论。中外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存在医疗过失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而我国目前却以医疗事故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医疗事故不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以医疗事故为核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引起矛盾和冲突。本文建议以医疗过失为核心制定统一的《医疗民事责任法》;同时建立医疗过失非诉讼解决机制,促进医疗纠纷
在人类历史上,生育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自然生育阶段,生育义务阶段,以及生育权利阶段,最终实现了义务到权利的转化。从20世纪60年代起,世界各国的法律开始纷纷承认和保障生育权,并体现出对男性与女性的“公平”的保护。在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生育权的概念才第一次被正式提出。随着有关生育权的纠纷越来越多,法学理论界逐渐对其展开了系统的讨论。本文立足于我国民事立法,从法社会学,伦理学,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