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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正是由于中小企业不断飞速发展,使得其本身发展迅速跟不上中小企业的资金动力速度,因资金不足而使得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所以必须及时采取解决中小企业筹集、融入资金困难的境地,这个问题已经变得刻不容缓。现今,我国中央和各有地方政府相继并陆续制定相对配套的有以保证中小企业发展得以顺利进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已经实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保障问题,但是因为中小企业发本身具备的一些特征如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等不足也影响着其发展,所以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是阻碍其发展的核心问题。 “供应链金融”形成的对整个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稳固而顺畅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对于降低整要供应链的生产和投资的运作成本,协作金融资本和企业经营活动,构建金融机构、企业和供应链三者之间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和持续经营的产业生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融资难作为阻碍和制约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必须要依靠一条完整而系统的产业链才能有效解决其融资困境。我国目前约有90%的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资金困扰企业发展已经成为普遍问题,根据固有金融机构关于的企业规模、资产价值、财务指标及担保方式等传统的信用标准来衡量,则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若把一个独立的中小企业置于供应链中看待,按照整条供应链中的贸易规模、贸易背景用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针对中小企业进行信贷资格的评估,则会取得比原来的评估方式更好的评估效果,不仅中小企业可以得到自身发展需要的资金,而且可以成为供应链金融重要的支持对象,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因为融入产业的供应链中与企业一起发展,有效拓展金融服务业务,实现了金融服务的突破。 在国内,最先开始抢占中国供应链融资市场的是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从2000年后,国内的一些商业银行才充分认识到供应链金融的巨大市场潜力,纷纷涉足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拓展中。其中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首先在国内尝试国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信贷制度的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和相应的金融产品的创新。 供应链金融本身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给中小企业的、专门解决其筹资、融资等方面难题的融资方案,是目前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相对合理、科学且有效的方法和途径,而客观地针对中小企业对应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价,即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成功开展供应链金融工作的基础,也是为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指导思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