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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一个绕不开的核心问题就是土地问题。无论是解决农村,还是农业抑或是农民问题,都建立在对于土地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这个基础之上。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搞活农村经济,释放土地财产价值,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高效流转,培育繁荣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让沉睡着的土地真正成为农民活的财产,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 我国幅员辽阔,由于种植结构和耕作方式的不同,土地流转也带有明显的地域特色。特色背后反映的是土地流转制度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笔者以烟台市土地流转方式遇到的现实困境为切入点,探讨了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不清、家庭内部流转分割缺乏制度设计、流转附加诸多限制,导致附着在土地使用权之上与土地尚未分离的出产物果树,这一完整物权所享有充分的处分流转权能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现权能对应错位、甚至脱节的矛盾现象。矛盾暴露的不仅是烟台市土地流转独有的问题,只是特有的种植结构使得问题表现更为直接和尖锐,问题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彻底物权化,市场化运行现实需求与既有法律制度的冲突的体现,也是原有社会环境下立法追求与农村现在的经济社会环境不相匹配的客观反映。 笔者以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归属,肯定家庭成员共有身份,丰富流转形式,完善登记制度,土地流转依照市场化规律运行,这是治疗土地流转遭遇到的弊病的最好药方,也应为国家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努力方向。这不仅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更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培育市场经济发展新的引擎和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