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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举全党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随着脱贫攻坚步入决胜阶段,国家对扶贫的投入力度也逐渐加大。从2013年到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过万亿元,年增幅达21%。大量的资金投入也使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我国贫困人口从2013年8249万人减少到2019年末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降为0.6%。但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呈现边际效用递减趋势。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早日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迫切需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仅要监督扶贫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而且要促进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提升,因此有必要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我国目前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主要以事后评价与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即使某些地方采用了绩效审计,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尚未构建统一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而现行的少数地区在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又存在指标内容不全面、指标层过于简单、指标权重设置不够科学等问题,极大地阻碍了绩效审计作用的发挥。本文基于“5E”绩效审计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国家治理理论以及经济免疫系统理论,遵循完整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质性与量化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为维度的多层次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层次分析法设置各层级指标权重,运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客观评价。在进一步将构建的评价体系运用在Q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中发现,该评价体系不仅能够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该地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且还能进一步发现该地区在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便于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提升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同时本文还就评价体系运用中发现的体系本身的不足,提出了应加强评价体系使用中的灵活性以及客观性建议。最后,为了保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作用的发挥,本文还从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制度、统一评价标准、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提升审计人员专业技能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提升我国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水平、促进扶贫专项资金有效使用有着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