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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它最先在美国兴起,是促成美国高科技产业发展和“新经济”形成的主要因素。政府风险投资项目被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普遍采用,但理论界却对其持怀疑与批评态度。我国在对初期政府出资建立风险投资公司的结果进行反思后,近两年又开始推出新一类政府风险投资项目,即采取政府引导基金的形式来推进地方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作为理论界未曾重视的一种普遍政策实践,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有其深刻的原因和独特的方法与组织形式。本论文则沿着风险资本市场的形成路径及运行机制考察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动因、方法、组织形式、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 一、论文的逻辑结构与主要内容 本论文从风险投资的成功运行机理和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根本原因出发,运用市场均衡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契约理论等前沿理论,通过对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内部治理和外部均衡分析,研究各种政府出资模式的运用条件、内容、最佳组织管理方法和最终政策效用,从而为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政策选择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建议。论文的逻辑结构如下图所示。论文主体分为导论、文献综述、风险资本市场的宏观运行和微观机理、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动因剖析、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方法研究、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经验研究和结论九大部分。┏━┳━━━━━━━━━━━━━━━━━━━━━━━━━┳━━━━┓┃┃导论┃┃┣━┻━━━━━━━━━━━━━┳━━━━━━━━━━━┻━━━━┫┃┃┃┣━┳━━━━━━━━━━━━━┻━━━━━━━━━━━┳━━━━┫┃┃第1章风险资本市场与政府出资:文献综述┃┃┣━┻━━━━━━━━━━━━━┳━━━━━━━━━━━┻━━━━┫┃┃┃┣━┳━━━━━━━━━━━━━┻━━━━━━━━━━━┳━━━━┫┃┃第2章风险资本市场的宏观运行与微观机制┃┃┣━┻━━━━━━━━━━━━━┳━━━━━━━━━━━┻━━━━┫┃┃┃┣━━━━━┳━━━━━━━━━╋━━━━━━━━━━━┳━━━━┫┃┃┃┃┃┣━━━━━┻━━━┳━┳━━━┻━━━━━┳━┳━━━┻━━━━┫┃第3章政府出┃┃第4章政府出┃┃第5章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资风险资本市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动因剖析┃┃的方法研究┃┃的组织形式研究┃┣━━━━━━━━━┻━┻━━━┳━━━━━┻━┻━━━━━┳━━┫┃┃┃┃┃┣━━━━━━━━━━━━━┻━━┫┃┃┃┣━━━━━━━┳━━━━━━━┻━━━━━━━━━┳━━━━━━┫┃┃┃┃┣━━━━━━━┻━━━━━┳━━━┳━━━━━━━┻━━━━━━┫┃第6章政府出资风险资本┃┃第7章中国政府出资风险┃┃市场的国际经验┃┃资本市场的实践研究┃┣━━━━━━━┳━━━━━╋━━━┻━━━━━━━━━━━━━━┫┃┃┃┃┣━━━━━━━┻━━━━━┻━┳━━━━━━━━━━━━━━━━┫┃┃┃┣━━━┳━━━━━━━━━━━┻━━━━━━━━━━━━━┳━━┫┃┃第8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部分,导论。导论部分提出问题,对选题背景、研究对象及涵义界定、选题意义及研究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观点等进行大致介绍。 第二部分,风险资本市场与政府出资:文献综述。该部分从风险资本市场的宏观运行与微观机制、政府与风险资本市场的关系和我国的风险资本市场研究等四个方面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归纳和整理。风险资本市场宏观层面的研究包括风险资本市场的生成与演进、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影响因素、风险资本市场对创新及经济的影响三个层次;风险资本市场微观运行机制研究主要从风险投资的整体运行机制、风险资本市场组织的治理、风险资本的来源和风险投资家的作用三个层面进行;国内外关于风险资本市场与政府关系的研究主要包括政府在风险投资中充当的角色、政府推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具体措施和政府风险投资项目的绩效三个方面;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资现状及存在问题两个方面。论文认为,以上四种角度研究状况的总结和归纳,基本囊括了政府与风险资本市场运行关系的各个层面,有助于对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动因、方法及组织形式研究进行宏观层面的把握和微观层面的理解。 第三部分,风险资本市场的宏观运行与微观机制。该部分首先对风险投资及风险资本市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指出风险资本市场具有风险资本供给的复合性、需求主体的特定性和市场运作环境的复杂性等特点;然后通过考察美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形成,指出小企业生态位的改善是风险资本市场的产生原因,投资者的普遍认知是风险资本市场的形成条件,政府推动则构成了风险资本市场形成的催化剂;在分析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与运作流程后,本文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微观治理机制进行了剖析,从而为后期解释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方法与组织形式提供理论基础。 第四部分,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动因剖析。该部分首先提出了政府干预的基本理论是市场失灵,并分析了市场宏观失灵和微观失灵的各种表现、原因与政府干预的结果;然后从风险资本市场对一国创新、就业与经济增长等的宏观影响剖析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动因;在对风险资本市场的需求主体——小企业的外部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集群性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风险资本总体供应不足、投资阶段晚期偏好和地域集中是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微观理由;最后论文归纳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政策目标为扩大风险资本市场供给总量和填补市场缺口。 第五部分,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方法研究。该部分首先研究了政府出资对风险资本市场均衡的影响,指出政府出资能够降低均衡收益率,由此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扩大风险资本支持的创业企业数量和低经验风险投资家的供给;然后分析了风险资本市场上政府贷款、政府投资和政府担保三种不同方法的特点及在国际间的运用;最后论文研究了影响政府选择风险资本出资方法的主要因素,并对政府出资方法内容进行了设计。 第六部分,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研究。该部分首先研究各国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采取的基本组织机构;然后着重研究不同组织形式下政府出资扩大风险资本市场供给的路径与成本,指出建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间接出资风险资本市场比直接出资更具组织效率;在此基础上论文分析了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实施条件与内容;并运用组织理论研究了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委托代理特征及其组织选择与治理。 第七部分,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国际经验。该部分主要研究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以色列四个国家在政府出资推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上取得的成功经验,强调政府出资背景、方法和配套政策对政策效果的影响。 第八部分,中国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实践研究。本章首先回顾了中国政府出资的历史,研究了中国政府初期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的原因及效果,指出中国风险投资的历史政府出资模式和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出资模式,就其历史条件而言并无优劣区分,在不同的环境下选择不同的出资模式是符合历史发展观。然后研究了当前政府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环境背景,指出当前中国已具备由政府出资引导私人资本流入的制度环境;在对当前中国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基本类型与运作方式进行介绍后,本章分析了这些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第九部分,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结论部分,对主要观点与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为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政策设计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论文主要研究观点与结论 第一,在风险资本的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市场失灵表现。从整体上而言,小企业科技创新是风险资本投资收益的源泉,但由于其潜在的外部性导致可能的资本投入不足,成为政府出资的主要微观原因。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早期,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不足,没有建立有效的声誉市场,政府出资则能达到信息传递,引导私人资本流入的效果。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中期,大量风险投资机构追求范围经济与学习效应集中于特定区域,使风险资本地方分布偏态,政府出资能补充地方风险资本的缺乏。机构投资者的大规模介入,风险资本市场进入成熟期,由于机构投资者的急功近利,风险资本容易较大规模地汇集在创新企业的后期阶段,形成风险资本的阶段失衡。政府出资能部分解决创新企业种子资金的不足,为风险资本的后期投资补充项目。因此,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有要求政府出资、充当风险投资家的可能。 第二,政府出资能够降低风险资本市场交易的均衡投资回报率要求,促进风险资本的供给。当社会中存在着许多货币资本和风险投资家,但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某一特定区域(可以某地区,也可以某一企业发展阶段)的风险资本供给过少时,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相当于向投资低回报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提供收益补贴,可以吸引外界风险资本的流入或促进了场内风险投资家的筹资投资活动。在政府所能采取的各种方法中,提供无息贷款或不参与收益分配的权益投资由于直接增加了创业企业的投入,比政府担保能够促进更多的企业获得风险资本支持。 第三,风险投资家的供给具有一定刚性,它需要通过长期经验积累才能形成。在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初期,如果没有外部风险投资家可以借用,通过政府合作投资或提供权益担保,鼓励缺乏经验的风险投资家从事风险投资活动、积累经验,可以达到培养风险投资家扩大长期风险资本供给的效果。在当前,虽然会由于风险投资家的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创业企业的潜在回报降低,但一些的优秀创业企业会因此而获得了维持并扩大经营所需的资金,提高了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充分,私人风险投资活动已达到了理想均衡状态的情况下,政府出资降低了风险投资家的管理经验要求和被投资的创业企业的质量,可能导致过多资金追求过少优秀项目的局面,继而引起整个行业收益的大幅下降。 第四,政府间接出资形式以引导私人风险投资活动为目的,在实施之初即扩大了对创业企业的风险资本支持。政府引导计划的实施效果受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的组织安排影响,但相对于政府直接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而言,政府行为对风险资本供给扩大的约束已被降到最低,并且在相关制度环境中,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能通过理想的组织制度安排,提高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引资效率。 第五,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以投资引导为主要业务,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比风险投资机构低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2)有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动机和能力。(3)评价标准缺失和所有权虚位。(4)投资运作的专业化与标准化。这些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为自负盈亏的独立决策主体时,存在着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标的明显不一致、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和所有者缺位等问题。为保证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性,政府多设立政府机构,管理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弱化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实施中的寻租问题,政府机构可通过外聘专家、制定规则,实施管理决策权的分散化和决策程序的透明化。 第六,上世纪末,中国政府以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来带动风险资本市场的建立,是符合当时环境的选择,是中国经济体制渐近改革的产物。尽管政府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带来种种不良后果,如机构规模小、实力弱、管理不规范、投资收益率低等。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实现了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从无到有,培养了国内第一批风险投资管理人才,普及了风险投资理念,对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建立功不可没。 第七,当前中国已具备建立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条件。但目前已建立的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在管理运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主体没有规范统一;没有形成对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统一认识;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身份不明确;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本地化倾向严重;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激励与约束不力。这些问题将影响政府资金引导效果的发挥。 三、论文特色与主要创新点 论文采取因果论证法,通过对风险投资概念、特征、运行机理及运作环境的简单梳理,来论证政府介入风险投资的原因、意义与运作,它具有如下创新之处。 第一,政府出资政府介入风险投资,这是一个普遍现实,但对于政府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却是少之又少。目前学术界所提的各类政策,多是直接对国外政策的介绍,或是普遍推崇风险投资环境的制度建设,鲜有对政府介入风险投资的系统理论研究。论文抛开了政府在风险投资领域提供的各类纷繁复杂的政策,单纯从政府出资入手,研究政府直接介入风险投资的动因、依据、操作、成效,并对各类出资政策进行比较分析,以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讨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这是本论文最突出的创新之处。 第二,提出了风险投资家人力资本供给刚性的观点,通过风险投资行业供给刚性的特点来分析政府介入风险投资行业的必要性与方法,突破了传统的风险投资外部性的分析方法,对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觉,这是本论文的第二创新点。 第三,以市场均衡分析法来分析政策效果,强调政策实施的条件、政策实施对市场供求的影响,运用数学模型来分析各种出资政策对市场供求主体的行为影响和市场的最终均衡状态,是本论文的第三个创新点。 第四,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成本理论研究政府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和建立引导基金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两种方式的组织效率,强调政府出资风险资本市场的作用路径的有效性,这是本论文的第四个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