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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是构成我国银行业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城商行自20世纪末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制而成,自诞生之日起就担负着维护国家经济健康发展、金融市场秩序稳定、防控系统性重大风险和促进金融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任。25年来,城市商业银行经历过改制重组、业务创新等一系列变革,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影响力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截至2020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数量达到133家,十多年间我国新设立的城市商业银行多达21家,2018年末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34.35万亿元,较十年前增长8.3倍,城市商业银行扎根于本地市场,机构分布多且广泛,发展非常迅速,对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已成为中国银行体系不可或缺和最具成长力的银行机构之一。目前,D城市商业银行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资产规模大幅增长,盈利水平明显增强,公司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升。在支持当地经济、扶持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等领域发挥着其他类别银行机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因近年国家经济增速放缓、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金融脱媒日益加深等环境因素影响,银行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已成过去,当前城市商业银行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和挑战。此外,近几年银行创新业务和手段层出不穷,大多数基层监管工作者的专业业务水平均落后于市场前沿的银行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监管力不从心。当前环境下城市商业银行如何在逆境中寻找生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增加竞争的活力,持续稳健经营发展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不仅是银行自身需要思考的问题,更是监管部门应当担负起的社会责任。从美联储和英国行为监管局这两个典型的国外金融监管机构来看,其监管模式对我国城商行监管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一是其建立了顺畅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可保证监管资源的充分利用。二是两者具有丰富的监管手段和监管创新理念。美联储和英国行为监管局在监管手段和监管理念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创新。通过对D市银保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问题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与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在当前地市级存在多个平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健全市级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市级中心支行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一起参与的地市级金融监管协商协调联席机制。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联席机制的基础上,市级银保监分局应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共同研究设立统一的标准化信息库。二是加强内外监管联动增强监管合力。一方面,在银保监系统内部,做好城市银行部与各属地分局在监管上的纵向联动,同时加强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等工作与其他监管机构的横向联动;另一方面,督促城市商业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三是创新监管理念与手段及优化专业人员配置。基层银保监分局监管理念要紧跟金融产品创新步伐,与时俱进,注重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根据自身实际对监管人才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培养专业、高素质的人才梯队。四是加大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司法改革力度,使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并在现有法规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