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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对马克斯·韦伯的伦理思想做出一种合乎道德哲学范式的探讨,目的在于通过其伦理理性化理论的探究,建构一个伦理之于生活方式的历史范型,为中国当下道德建设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视角。
本文基本观点如下:韦伯的伦理学说是-种基于“理想类型”方法所确立起来的道德建构主义,而非学院派的完备性道德形而上学;这种伦理理论严格地服从于有关现代性问题的反思,致力于探究伦理合理性与现代生活方式的内在关联,即旨在论证现代生活方式从本质上是伦理理性化的产物。首先,本文指明韦伯伦理理性化理论之所以要展开以“世界诸宗教之经济伦理”为题的伦理叙事并将“现代生活方式”归因于“伦理理性化”,乃是其生命秩序与学术主题使然。理性而又带有宗教虔诚感的道德生活不仅体现出韦伯生命秩序之天成,而且自然构成其学术生命的永恒主题。由于韦伯的伦理学说服膺于西方理性主义文化传统,他所能够设想到的最为美好的“世界图像”,就必然是理性伦理生活方式绘就的场景。其次,阐述韦伯伦理理性化理论的主体内容,探讨其道德问题意识之具体化形态。构成韦伯道德之维的关键词为宗教、伦理、精神和经济,以此构筑起“宗教-伦理-精神-经济”的伦理理性化理论之路,最终的逻辑结点在现代生活方式。伦理理性化萌动于宗教冲动力与伦理冲动力之间的紧张,源自于宗教入世禁欲主义的理性伦理培育出现代人的精神气质,新型之人最为本质的属性通过沉浸在理性经济活动而非宗教活动展现出来,这种人成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推动者,现代生活方式即是理性经济的生活方式或理性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最后,本文从几个不同而又有着内在关联的方面探明韦伯伦理学说的个性化取向。韦伯将新教伦理视为理性主义的一种独特伦理形态,其独特性从文化-规范和神学-历史的双重向度体现出来,这是对于伦理理性化理论进行精神哲学和历史哲学反思的基础。此外,以新教伦理理想类型为中心概念的伦理理性化理论本质上是“道德建构主义”的,对之进行严格的道德哲学审视尤为必要,从中亦可以发现颇多逻辑上的背弃之处。韦伯伦理学说的核心问题意识没有超出诸如“道德的力量”、“道德生活的合法性”与“伦理的权限”等这些伦理学根本性问题,它们都能够在“伦理的权限与价值符号生产”议题中得到归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