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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互持股于20世纪中期首先出现在发达国家。西方各国对这一现象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作了不同的制度安排。我国的现代公司制度历史尚浅,公司相互持股现象是近几年经济生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司相互持股日益普遍,越来越多地被各种社会经济组织作为实现其组织目标的重要手段,这一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我国目前法律在相互持股方面滞后的情况,本文对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问题予以深入研究,以合理规范和积极引导我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经济实践,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使之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也为我国法律与发达国家相关法律的接轨创造条件和空间。
在内容上,本论文首先说明了公司相互持股的含义,并指明了公司相互持股的特征,然后剖析了公司相互持股的经济功能及其消极影响,指出相互持股发生的必然性和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对如何将公司相互持股所产生的资本虚增、公司治理结构失衡以及妨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等问题加以有效的规制进行讨论。论文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国外立法规制的比较研究,弄清了各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立法模式、价值取向、具体规制制度以及对我国相互持股的借鉴作用,最后结合我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现有模式、相关规定和立法缺失,提出了我国当前公司相互持股的立法构建。结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基础,对实务中广泛存在的公司相互持股现象进行探讨,并且对完善我国的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规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来表达自己在研究公司运作理论及实践中对此问题的一些认识。
针对我国目前法律在相互持股方面滞后的情况,本文对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问题予以深入研究,以合理规范和积极引导我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经济实践,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使之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也为我国法律与发达国家相关法律的接轨创造条件和空间。
在内容上,本论文首先说明了公司相互持股的含义,并指明了公司相互持股的特征,然后剖析了公司相互持股的经济功能及其消极影响,指出相互持股发生的必然性和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对如何将公司相互持股所产生的资本虚增、公司治理结构失衡以及妨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等问题加以有效的规制进行讨论。论文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国外立法规制的比较研究,弄清了各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立法模式、价值取向、具体规制制度以及对我国相互持股的借鉴作用,最后结合我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现有模式、相关规定和立法缺失,提出了我国当前公司相互持股的立法构建。结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基础,对实务中广泛存在的公司相互持股现象进行探讨,并且对完善我国的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规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来表达自己在研究公司运作理论及实践中对此问题的一些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