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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慧苑对法藏判教的质疑及澄观对慧苑判教的批判为中心分析慧苑的判教思想,探讨三者思想之异同及其原因,以期研究彼时华严宗的法统传承、宗派间关系及佛教与儒道的关系,力求清其源头、明其端绪、疏其流变、究其旨归。
始于南北朝、盛行于隋唐的中国佛教判教理论是一种独特的佛教思想史观,它从一个特定的角度表达了中国佛教学者对佛教教理发展的整体认识,体现了中国佛教学者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佛教流行的学说、盛行的宗派、宗派间的交流及佛教与儒道的互动。
与南北朝时期判教在学派林立的大背景下产生不同,隋唐时期的判教伴随着宗派的创立和发展。华严宗是兴盛于唐时的重要宗派之一,由法藏创立。慧苑为法藏上首弟子,本应继承法藏成为华严宗宗祖,却由于受到中兴华严的澄观之批判而失去了宗祖资格且被摒除出华严宗正统。慧苑受到澄观批判的原因,一是慧苑质疑其师法藏的判教,尤其质疑法藏判教中“顿教”判释设立的合理性;二是慧苑判教时,将儒道纳入了判教体系。
法藏以“五教十宗”判释一代佛教。关于五教,他依据教法的高下深浅,判佛教为小、始、终、顿、圆之五教。慧苑质疑法藏的判教思想,认为“五教”是将天台宗“化法四教”中的藏、通、别、圆改名为小、始、终、圆,并加入天台宗“化仪四教”中的“顿教”组合而成,因此五教判释混淆了判教标准。慧苑尤其质疑“顿教”判释在法藏判教中的合理性,认为“顿教”不能成为独立的教法。之后,澄观将法藏的“顿教”判释直接等同于禅宗以为法藏辩护。
慧苑对法藏判教的质疑及澄观为法藏判教的辩护表明三者在判教立场和判教意图上的差异。法藏为华严宗创宗人,其判教时,虽受天台宗影响,但更追求华严宗本宗思想特色。与其立场相应,法藏判教的意图是如何在佛教各宗争鸣的情况下,统一当时各宗各派的新旧异说,将其熔为一炉,凸显出华严宗的殊胜。慧苑的判教立场和判教意图与法藏明显不同,慧苑所处时代,华严宗的地位已经确立,他更多的是在反省法藏判教思想的合理性,主张厘清觉悟的方法与内容以探寻义理的纯粹性。至于澄观将法藏判教体系中的“顿教”判释直接等同于禅宗,一方面与澄观个人曾经问学于禅师的经历直接相关,另一方面也鲜明地反映了不同时代宗派兴衰的流变:法藏所处的时代(公元643年—公元712年),禅宗尚处于宗派建立的酝酿期,而至澄观时(公元738年—公元839年),禅宗已然成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宗派。澄观将法藏判教中的“顿教”判释与当时社会盛行的宗派接轨有利于弘扬华严宗。
慧苑受到澄观批判的另一原因是其判教时,将儒道纳入了判教系统。慧苑在质疑法藏判教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判教说,即将佛教判为“迷真异执教”、“真—分半教”、“真—分满教”、“真具分满教”四教。其中“迷真异执教”将印度的九十五种外道和中国的孔子、老子、庄子三家学说涵盖其中,此种判释遭到了澄观的严厉批判。澄观认为首先应该区分佛教思想和非佛教思想,其次才能针对佛教内部的教法进行判释。
中国佛教发展的历史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佛教与以儒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自汉代佛教传入中国内地,直到东晋时期,佛教总体上处于对儒道的依附状态,东晋时期至南北朝,佛教对于儒道转为一种抗衡的状态,在此过程中,儒释道三家相互了解不断增强,至隋唐时代,三家在更大程度上相互竞争进而相互了解。可以说,直至隋唐,佛教对儒道进行批判是主旋律,也正是在批判中,佛教在中国越辩越盛,一步一步地与中国固有的本土文化砥砺、磨合。慧苑将儒道纳入判教体系也还重在批判,但不可否认,鲜明地将儒道纳入判教体系的做法意味着佛教与儒道互动道路上的转折:从批判的主旋律逐渐过渡到融合的主旋律。慧苑之后,澄观的弟子宗密深受慧苑判教思想启发,体会到三教合一的大趋势,也将儒道纳入了其判教体系。自此以后,三教合一的融合趋势在更大规模、更深程度上展开,佛教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始于南北朝、盛行于隋唐的中国佛教判教理论是一种独特的佛教思想史观,它从一个特定的角度表达了中国佛教学者对佛教教理发展的整体认识,体现了中国佛教学者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佛教流行的学说、盛行的宗派、宗派间的交流及佛教与儒道的互动。
与南北朝时期判教在学派林立的大背景下产生不同,隋唐时期的判教伴随着宗派的创立和发展。华严宗是兴盛于唐时的重要宗派之一,由法藏创立。慧苑为法藏上首弟子,本应继承法藏成为华严宗宗祖,却由于受到中兴华严的澄观之批判而失去了宗祖资格且被摒除出华严宗正统。慧苑受到澄观批判的原因,一是慧苑质疑其师法藏的判教,尤其质疑法藏判教中“顿教”判释设立的合理性;二是慧苑判教时,将儒道纳入了判教体系。
法藏以“五教十宗”判释一代佛教。关于五教,他依据教法的高下深浅,判佛教为小、始、终、顿、圆之五教。慧苑质疑法藏的判教思想,认为“五教”是将天台宗“化法四教”中的藏、通、别、圆改名为小、始、终、圆,并加入天台宗“化仪四教”中的“顿教”组合而成,因此五教判释混淆了判教标准。慧苑尤其质疑“顿教”判释在法藏判教中的合理性,认为“顿教”不能成为独立的教法。之后,澄观将法藏的“顿教”判释直接等同于禅宗以为法藏辩护。
慧苑对法藏判教的质疑及澄观为法藏判教的辩护表明三者在判教立场和判教意图上的差异。法藏为华严宗创宗人,其判教时,虽受天台宗影响,但更追求华严宗本宗思想特色。与其立场相应,法藏判教的意图是如何在佛教各宗争鸣的情况下,统一当时各宗各派的新旧异说,将其熔为一炉,凸显出华严宗的殊胜。慧苑的判教立场和判教意图与法藏明显不同,慧苑所处时代,华严宗的地位已经确立,他更多的是在反省法藏判教思想的合理性,主张厘清觉悟的方法与内容以探寻义理的纯粹性。至于澄观将法藏判教体系中的“顿教”判释直接等同于禅宗,一方面与澄观个人曾经问学于禅师的经历直接相关,另一方面也鲜明地反映了不同时代宗派兴衰的流变:法藏所处的时代(公元643年—公元712年),禅宗尚处于宗派建立的酝酿期,而至澄观时(公元738年—公元839年),禅宗已然成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宗派。澄观将法藏判教中的“顿教”判释与当时社会盛行的宗派接轨有利于弘扬华严宗。
慧苑受到澄观批判的另一原因是其判教时,将儒道纳入了判教系统。慧苑在质疑法藏判教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判教说,即将佛教判为“迷真异执教”、“真—分半教”、“真—分满教”、“真具分满教”四教。其中“迷真异执教”将印度的九十五种外道和中国的孔子、老子、庄子三家学说涵盖其中,此种判释遭到了澄观的严厉批判。澄观认为首先应该区分佛教思想和非佛教思想,其次才能针对佛教内部的教法进行判释。
中国佛教发展的历史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佛教与以儒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自汉代佛教传入中国内地,直到东晋时期,佛教总体上处于对儒道的依附状态,东晋时期至南北朝,佛教对于儒道转为一种抗衡的状态,在此过程中,儒释道三家相互了解不断增强,至隋唐时代,三家在更大程度上相互竞争进而相互了解。可以说,直至隋唐,佛教对儒道进行批判是主旋律,也正是在批判中,佛教在中国越辩越盛,一步一步地与中国固有的本土文化砥砺、磨合。慧苑将儒道纳入判教体系也还重在批判,但不可否认,鲜明地将儒道纳入判教体系的做法意味着佛教与儒道互动道路上的转折:从批判的主旋律逐渐过渡到融合的主旋律。慧苑之后,澄观的弟子宗密深受慧苑判教思想启发,体会到三教合一的大趋势,也将儒道纳入了其判教体系。自此以后,三教合一的融合趋势在更大规模、更深程度上展开,佛教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