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历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大多数城市都存在居住拥挤、交通堵塞、市政配套缺乏等等“城市病”现象,而快速的城市化发展又对城市的整体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实施旧城改造已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事实。如何改善城市旧区环境,恢复旧区生命活力,使城市得以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建设者共同努力的目标。公众参与旧城改造,能有效监督政府规划行政,促进实现城市建设民主化与科学化发展,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有较为广泛的实用意义。对比国外城市化发展的经验,我国公众参与事业正处于以“被动式参与”为主的初期发展阶段。公众参与旧城改造并非从行政法规上规定就了事这么简单,形成有效参与需要一个长远的发展过程。本文从政策、法律保障的缺失,公众参与意识与能力不足,公众参与组织力量薄弱,不同利益主体之间非均衡博弈,公众参与运行机制未系统化等五个方面来分析当前制约我国公众参与发展的因素,结合我国学者对国外公众参与理论与实践的多年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国旧城改造中公众参与的具体对策。旧城改造涉及政策、法律、金融、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社会问题,要满足城市发展中不同群体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提高改造实施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需要政府与公众共同合作。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巧妙结合地区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当下我国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走向民主化进程的最好选择。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实现公众参与旧城改造的有效发展:完善公众参与法制保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丰富公众参与的组织体系;合理定位参与主体的角色;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并以重庆市十八梯项目为案例分析了公众全过程参与旧城改造的模式,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今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还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公众参与旧城改造,改善城市整体功能,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宏伟愿景,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共同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