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企业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增大,企业资产质量受到质疑,资产减值问题为各国会计界普遍关注,我国对资产减值会计的认识和研究也在逐步深入。我国于1992年开始实施资产减值政策,继首次尝试对存货和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之后,财政部多次修订了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由于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还存在一定缺陷,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被作为一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基于这种情况,2006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很多方面做出重大调整,更明确提出“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试图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然而,新准则只是减少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其中一个手段,却依然留有利用处置资产从而将减值准备转出1进行盈余管理这一手段。那么,到目前为止资产减值准则在上市公司已经实施了六年,在新的资产减值准则下,上市公司是否利用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出来操纵盈余?更进一步,出于不同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对减值准备转出的利用情况又会如何?本文对上市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出行为与盈余管理二者的关系进行研究,旨在为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监管提出需进一步完善的参考建议。 本文以2007-2011年沪深A股全部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经过删选后得到2772家发生长期资产减值转出的公司作为样本,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采用两个研究模型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上市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出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关系,即上市公司利用了减值准备转出操纵盈余;微利公司、高盈利公司、亏损公司、扭亏公司存在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出调节利润的现象,从而达到各自相应的盈余管理的目的,但高盈利公司利润平滑这一动机对减值准备转出的影响不稳定;发生管理层变更的公司在当年不存在利用减值准备转出来达到调低盈余的现象。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从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披露及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