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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社会,土地制度始终与国家兴衰和人民福祉紧密相连。中国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家,土地是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在抗日战争时期,土地法制对敌后边区的经济发展和抗战胜利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进而实现了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建立新的民主政权的目标。晋察冀边区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根据地,被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它以兼顾各阶级利益为出发点,以相关政策为引导,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法规,调整租佃关系和土地权益关系,以期达到改善民生的法律效果,实现抗战胜利的目标。本文以1937—1945年期间对边区颁布的土地法规的具体内容、实施状况、法律效果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查阅山西省档案馆文献及相关史料的基础上,采用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方法,探讨土地法规的内容如何调整各个阶级之间的土地权益,如何平衡各个利益主体,更好地服务于抗日统一战线,同时结合边区合理的地权变动、深刻的社会阶级结构的变迁对边区法制予以评价。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引言。主要有本文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介绍及相关概念的解析。指出了以前学者们主要是围绕晋察冀边区实现的“减租减息”政策展开研究,对租佃关系和借贷关系不做分类,很少对当时的土地法规做较为全面、系统的梳理。另外,学者们研究减租减息政策更多的是从社会学、历史学角度来进行分析探讨,本文主要运用法学方法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第二部分,阐述了晋察冀边区土地法制的制定背景与指导思想,包括晋察冀边区的群众基础、土地权益分配及边区建立等情况,以及边区土地法律的创制和适用过程中,始终都起着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第三部分,对晋察冀边区颁布的《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的第一次修正》《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的第二次修正》以及《晋察冀边区租佃债息条例》的法条文本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探讨了晋察冀边区土地法制的立法目的、租佃关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习惯的法律适用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从中可以看出晋察冀土地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第四部分,论述了晋察冀边区土地法制的特点。主要包括:土地法律制度在创制和适用中以政策为导向;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明确的阶段性;土地法规所调整的阶级关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第五部分,结合土地法规、政策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晋察冀边区土地法制作出评价。揭示出晋察冀土地法制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从而在分析和总结中发现那些历久弥新的法理念,为当代的法治建设提供借鉴与经验。第六部分,结论。从制定、实施、司法等方面对晋察冀边区土地法制进行简要的阐述和评论。晋察冀边区土地法制通过保障平等的租佃法律关系,兼顾群众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有效方式,对晋察冀边区的土地权益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和调整,达到了巩固和发展边区的目的,进而取得抗战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