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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围绕GATS对海运服务业的适用、海运服务谈判与国际海运业的市场开放与海运政策等问题,探讨了中国海运服务法律制度如何在GATS框架内进行调整,以改善自身的不足之处,为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海运服务贸易的一般理论。该部分首先概括了海运服务贸易的概念及表现形式。在介绍了GATS框架下的海运服务贸易规则的基础上,还就国际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新谈判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指出了海运服务谈判存在的现实困难,并对海运服务谈判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第二部分介绍了国际海运业的市场开放与海运政策。对其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欧盟的海运业开放及其共同海运政策以及美国的海运开放与政策做了论述,再与我国的海运业开放政策做比较,作为海运大国,我国的海运业对外开放已经超过了WTO成员的平均水平。
本文在第三部分全面介绍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相关法律制度。首先是调整海运服务贸易国民待遇、市场准入的相关具体规定:其次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再次论及我国签订与参加的国际条约;最后指出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包括航运管理立法不足、法律法规冲突、反垄断法的滞后等问题。
第四部分探讨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海运服务立法应本着法律统一化、维护国家主权、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为赢得海运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我国海运服务法律体系应当以海运服务市场管理法为核心,与调整海运服务中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海商法、海事诉讼法律制度相结合,构筑起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基础。
第一部分为海运服务贸易的一般理论。该部分首先概括了海运服务贸易的概念及表现形式。在介绍了GATS框架下的海运服务贸易规则的基础上,还就国际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新谈判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指出了海运服务谈判存在的现实困难,并对海运服务谈判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第二部分介绍了国际海运业的市场开放与海运政策。对其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欧盟的海运业开放及其共同海运政策以及美国的海运开放与政策做了论述,再与我国的海运业开放政策做比较,作为海运大国,我国的海运业对外开放已经超过了WTO成员的平均水平。
本文在第三部分全面介绍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相关法律制度。首先是调整海运服务贸易国民待遇、市场准入的相关具体规定:其次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再次论及我国签订与参加的国际条约;最后指出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包括航运管理立法不足、法律法规冲突、反垄断法的滞后等问题。
第四部分探讨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海运服务立法应本着法律统一化、维护国家主权、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为赢得海运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我国海运服务法律体系应当以海运服务市场管理法为核心,与调整海运服务中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海商法、海事诉讼法律制度相结合,构筑起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