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汉娜·阿伦特是20世纪最伟大的,最具原创性的思想家,政治理论家之一。阿伦特一生著作颇丰,对时局提出了许多自己的看法,其积极自由观也对自由提出了新的、具有原创性的见解。她认为自由的真正定义,只能从政治中得到确立。自由与人的创生性、世界性和多样性紧密相连。自由的彰显,离不开公共领域的存在。该自由观与消极自由观相比,最基本的特征在于积极性,即不是“免于压制”的消极自由,而是一种积极的政治生活方式,是多样性的现实存在物;与社会契约论观点相比,最基本特征在于非支配性,即不是强制的民主,而是无支配的自由;与马克思自由观相比,其最基本特征在于纯粹性,即不是必然性领域与政治自由领域的互为演变,而是政治自由领域与必然性领域的相互脱离。阿伦特认为,自由获取的途径是行动,也只在行动的过程中自由才能获得充分的彰显。这种行动是指公共领域范畴中的积极行动,而非消极行动。阿伦特积极自由观的合理性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政治自由的人伦性。二是政治自由的公共性。阿伦特自由观的局限性主要体现为经济基础的局限性,即公有之“普”与私有之“少”;核心内涵的局限性,即全面之“泛”与纯粹之“薄”;实现途径的局限性,即统一之“实”与分离之“虚”;实践印证的局限性,即常态之“必”与特态之“偶”。由于现代情景下政治生活复兴何以可能的问题,本质上也是人的自由何以实现的问题。探究阿伦特积极自由观的合理与局限,对于当今中国政治的重塑与中国当代政治民主内涵的拓展,对于中国公共领域良性构建,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