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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时期,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与我国落后的生产经营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日益发达的农业生产科技要求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进行变革,我国传统的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已经不能跟上现代化农业大生产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其生产经营效益。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农地的面积大小较为合理,能够实现集约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有利于在市场销售活动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能够获得更大的经营效益。本文以四川丘陵地区作为研究对象,用土地产权理论、规模经营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以理论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统计与分析相结合以及系统分析法等委研究方法,选取四川丘陵地区的10个丘陵县作为研究载体,总结四川省丘陵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条件,分析制约该地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为四川省丘陵地区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增加其生产效益、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民生活质量等提供一些政策建议。首先分析四川丘陵地区家庭农场发展条件,接下来通过对四川丘陵地区家庭农场数据资料收集,了解四川丘陵地区家庭农场的总体数量与规模、经营结构、扶持情况、土地的获取方式以及劳动力情况,从产值增加、农户收入提高、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和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对流几个方面表明家庭农场发展卓有成效;然后根据四川丘陵地区现阶段家庭农场发展状况与发展条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限制性因素。本文研究结论表明:(1)丘陵地区具有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条件。家庭农场具有适度规模经营属性,丘陵地区人多地少的基本现实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要求农地实现规模经营,因此丘陵地区具有家庭农场发展的现实条件;中央和地方出台各项培育和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和规定使得丘陵地区具有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条件;农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化、农地流转年限的趋长化、农地流转管理的规范化和社会化服务条件的不断改善使得丘陵地区具有家庭农场的农地流转条件和社会化服务条件。(2)丘陵地区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四川丘陵地区家庭农场已经有了一定的数量和规模,家庭农场的数量和产值都增长较快,带动了当地农民发家致富,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对流,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3)丘陵地区家庭农场还存在限制性因素。政策的模糊性、基础设施落后与机械作业率低、农场剩余劳动力转移不足与农地资源释放率底、地少人多的形势导致规模扩大较为困难、融资能力不足与农经人才的匮乏、社会化体系不健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基于上述研究成果,提出了结合丘陵地区实际明确家庭农场地位、以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家庭农场生产条件、通过完善登记服务与引导农地流转规范家庭农场运作方式、财政扶持与金融支持相结合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保障、坚持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鼓励家庭农场探索多种形式经营、大力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才培养并行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支撑等具体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