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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人类永恒的渴望,但是,当代社会人类的幸福观却被扭曲了。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把幸福等同于物质利益的满足,而忽视了自身精神方面的需求;在学校教育中,人们过度重视标准化的教育程序,而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情感反应。诺丁斯作为当代著名的关怀伦理学家,对幸福这一课题作了相当精辟的阐释。诺丁斯建立在关怀伦理基础上的幸福论,强调以关怀作为社会交往和学校教育的方式,为我们寻求真正的幸福生活带来有益的启示。诺丁斯幸福论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社会现实背景。古典哲学家的幸福论、基督教神学家的幸福论以及近代功利主义者的幸福论,都对诺丁斯幸福论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诺丁斯的幸福论是以她的关怀伦理为理论基础的。关怀伦理有四项内容:关怀的性质、关怀的来源、关怀的圈层论和关怀的连续性,这些内容与其幸福论存在着契合之处。诺丁斯从苦难、需要、美德与幸福的关系出发来界定幸福的内涵。她认为,幸福在于远离苦难;幸福在于满足需要;幸福在于拥有美德。幸福既有规定性的一面,也有精神性的一面。人们主要从私人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以及职业生活领域这三大领域获取幸福。在私人生活领域之中,幸福主要来自持家、为人父母、住所与自然、惬意的品质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其中,家又构成了获得幸福的主要居所;公共生活是人们获得幸福的另一领域,这些领域主要包括民主生活、社区生活和学校生活等;人生中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的,所以职业生活也是人们获取幸福的领域之一。就培育幸福的途径而言,诺丁斯认为,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培养全面的关怀能力、发展自我理解能力、培育个体优良品德以及优化学校学习内容等。通过对诺丁斯幸福论的分析,可以概括出其幸福论具有四个特征,即幸福内涵的开放性、体验方式的生活化、幸福来源的全方位性以及获取程序上始于家庭等。诺丁斯幸福论对当代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观具有感性化和功利化的不良倾向。青少年教育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家庭教育忽视儿童切身感受,学校教育课程的设置过于程式化。而诺丁斯幸福论使我们认识到:德性的提升才是人的真正幸福;家庭和谐是儿童幸福获得的始基;儿童幸福是学校教育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