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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地产信托融资从2002年开始出现。但直到2008年,房地产行业资金的紧张且从银行贷款渠道融资困难的加大,现有的融资方式无法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后,其才开始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完整的框架去规范和引导。同样这几年来的房价高起和房地产商的巨额利润提升了中、小投资者对参与房地产行业的热情。因而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不仅能够丰富我国房地产资金融通的渠道,达到盘活存量资金的目的,同时还能够丰富投资者的投资种类,完善金融市场。基于我国信托业的日趋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成熟;投资主体的形成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目前已基本具备了适应房地产投资信托发展的环境。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深圳证券市场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和与其相关性较高的香港证券市场上上市的REITs的收益率、规模和换手率进行比较,得出根据我国现在的市场需求,在中小投资者分享房地产收益,控制风险方面,发展 REITs是优于投资上市房地产股票的阶段性结论。 本文继续通过对国外REITs市场较发达的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的多种房地产投资信托模式进行剖析,结合其发展动因、发展的组织模式、及其交易结构等进行横向对比,总结各国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在后文进行类REITs的探讨中进行应用。同时在后文总结了我国现行房地产信托的组织架构和主要类型,分析其优、劣势和其对我国发展REITs的可利用因素,并在后文加以利用。 最后本文根据上述对国内外现行的房地产信托、我国房地产业融资需求以及我国投资者对投资品的需求的分析,设计了一种“类 REITs”产品。同时对其进行了粗略的可行性分析。并根据其结果为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提出了些许有效建议: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二级市场并积极培养相关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