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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国际上常以该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和全社会是否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的程度为标志。特殊教育在我国是整个教育体系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尽管它在任务、内容、方法、组织原则等方面与其他各类教育有不同,但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年轻一代健全发展的共同使命。国务院办公厅于1989年转发了国家教委等八部委《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见》,要求“把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轨道,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将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验收普及初等教育的内容之一。”并确立了发展特殊教育的基本方针,即“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原则,着重抓好初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同时提出了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在普通班级随班就读的新形式。
广州市是广东省人口最多的市,总人口规模在重庆、上海、北京、天津等直辖市之后,特殊儿童有1.8万左右,而目前广州市仅有特殊学校16所,每年的招生人数仅1600人,根本不能满足特殊教育的实际需要。基于此,本文拟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归纳广州特殊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以及特殊教育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论述广州现有的特殊教育政策与法规制订及实施中的困难及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