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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必然,是人类进步的象征,也是21世纪中国的一项伟大变革。与城市化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城市的管理,其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安定与和谐,重要性不言而喻。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城管执法取得了不容置疑的成绩与进步。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管执法在面临许多新挑战的同时,仍然未能摆脱旧有的的顽疾困扰,城管执法问题也因此成为社会热点。城管综合执法经过探索发展到今天,尽管实践证明其成效斐然,但问题却也“与日俱增”,其中极为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城管执法机构职能问题。自城管成立,其职能权限即屡遭世人垢病,加之法律地位不明,导致城管执法机构职能无以规范,权力配置缺乏依据,甚至于执法权威尽失。当前,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已成举国之人心所向。众所周知,任何执法主体都须有明确的职能配置,因此,城管执法机构职能的法律定位,成为城管能否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毋庸置疑,唯有通过完善立法对城管执法机构的权力来源、职责范围、执法体制、执法监督等方面加以合理规范,方能建立起权威、公正、高效的城管综合执法模式。本文以城管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问题为视角,基于当前我国加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职能的大背景,通过对城管执法机构职能现状的分析及问题研究,对城管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规制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第一部分为理论阐述,阐明相关概念及城管执法机构职能规制问题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是对城管执法机构职能的概述,简要介绍我国城管执法的现行法律依据、城管执法职能的演变以及职能规制现状。第三部分在我国城管执法机构职能的法律规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其问题并指出原因。第四部分提出对规范城管执法机构职能规制的建议,主要从健全组织立法、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法律地位、科学界定职能、强化责任规制、完善监督机制六个方面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