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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深刻变革,居民成为最大储蓄主体,金融体系在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但当前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及道德风险高度集中于国家,不利于资金融通及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藏富于民格局及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分工的产物,能更好的满足居民个人的投资需求,并有效克服银行信用所引发风险高度集中于国家的弊端,具有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证券投资基金体现了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问题表明,没有健全的制度约束,代理人必然会通过损害委托人的权益即基金投资者权益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只有从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健全基金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基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对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存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对投资者权益损害的事实,如何以全新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基金投资人权益保护问题显得非常迫切与必要。因此,本人试图在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上进行有益尝试,力争达到如下目标:通过研究,深刻揭示基金持有人保护对基金市场发展的意义,探求基金持有人保护的规律和完善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为充分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树立其对市场信心提供指导与支持,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主线,从制度的角度搭建一个理论平台,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拓展一种全新的、更富有现实意义的探索路径与框架。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通过基金内部治理不能完全解决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持有人之间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完善基金业的市场结构、加强市场竞争来约束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但如果考虑到基金业的外部性和基金市场上相关利益者的动态博弈,单纯依靠市场约束并不能达到最优;因此,应加强对基金业进行监管;基于监管者有可能被“俘获”,还需要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管;当然,再完善的监管制度也难以彻底根除基金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基金投资者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致损害发生后,作为救济手段的损害赔偿制度必不可少,它是维持投资者信心,促进投资基金市场规范发展的最后保障。依此思路论文以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为核心,安排了具有内在逻辑的8章内容,各章内容概括如下: 第1章为导论。通过选题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等,对本文写作主题思想进行了整体的概括阐述。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背景下,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已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和道德风险高度集中于国家,因此发展直接融资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带来很大的不便:个人投资管理能力的不足,规模效应的不经济,以及“搭便车”等因素导致对证券投资基金这种专家理财或专业化投资管理服务的需求。投资基金的发展需要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实施有效保护,通过培育基金持有人的信心,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这需要健全的制度约束。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中心的制度研究,主要围绕着基金关系人和政府两个层面展开。 第2章对相关基础问题进行了研究。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阐述了证券投资基金的本质是一种制度安排,同时,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我国投资基金制度的演进过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发挥投资基金效能的制度背景在于保护私人财产权、健全的会计审计制度和有效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效的立法和司法制度等;并对当前两大融资模式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有效性进行了对比分析,不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制度发展以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也从更为广阔的视角展示了投资基金发展的思路;除此之外,还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 第3章主要研究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治理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关基金关系人之间的治衡机制;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治理。通过建立共同受托人的治理模式,形成投资基金三方关系人,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人之间的有效制衡,是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契约型基金中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缺位的关键。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中,除了研究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提出立足目前我国公司结构现状,优化监事会职能,设立独立监事观点外,还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治理、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除此之外,对公司型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也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第4章研究的是基金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以及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基金进行评级等市场约束的制度内容。在本章通过竞争垄断理论分析了竞争优于垄断,进而运用于投资基金市场,即引入市场竞争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提高投资基金的运作效率,是有效约束基金管理人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市场手段,而在降低“门槛”的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并通过客观公正的基金评级体系,来引导资源向管理优良的基金转移,发挥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用。同时,开放式基金凭借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