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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一方面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地方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经受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各级地方政府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地方政府作为公共危机发生地和灾害区的责任机关,应当具备处理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和社会危机的能力。在外部环境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情形下,任何一个组织要想获得强大而持久的竞争力,就必须提升组织自身制度整合资源的能力。因而,构建一个科学有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于政府组织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西方发达国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努力,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相对来说,我国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起步略晚,近几年我国学者在该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做了有益的探索,有许多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专著得以问世。然而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难以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因此,构建怎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达到一种善治的理想状态,是一个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并存的重大课题。本文首先对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然后评价了我国地方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发展过程,总结了国外应对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的管理经验,最后提出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