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以独特的优势将信息流、资金流和物质流高度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了贸易的效率和整个社会的生产率。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在创造巨大财富、开辟新的税源的同时,也给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造成了全面冲击,同时对原有的税收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暴露出税收法律制度中许多空白和盲点;如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如何征税和征多少税等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国际组织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为我国今后相关的立法提供了参考和依据。本文围绕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较为深入的分析了对电子商务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结合国外关于这项制度的相关立法,有针对性地提供了我国的立法对策与建议。在逻辑思路上,本文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电子商务与税收概说——电子商务对税法冲击——电子商务行为的可税性分析——国际间对电子商务下跨国所得税收的立法与政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的构想的思路进行阐述,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所研究问题的时代背景和写作背景,综述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和立法实践。然后,对本文的写作目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以及实践意义做了简要的交代。第二章,电子商务与税收概说,对电子商务以及电子商务税收的内涵作了分析和解剖,同时对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来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指出电子商务与非居民的独立劳务所得,跨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性质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制度。第三章,主要介绍了电子商务给传统税收法律制度带来的挑战。电子商务的发展既对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带来了冲击。具体来说,本章主要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对税法基本原则、常设机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税收管辖权、偷漏税问题以及税收管理等方面带来的冲击。第四章,电子商务的可税性分析,本部分着重分析了有关电子商务涉税法律问题中具有前提意义的两个问题,即是否对电子商务征税以及如果要征税是否要征收新税的问题。本章结合经济分析的方法,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税收给我国财政带来的积极效应、税收公平原则这三个角度对电子商务的可税性进行分析,得出了我国不应放弃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权力,但不需要开辟新的税种,只需把电子商务纳入到现有税收法律体系的结论。第五章,对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国际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本章先介绍了美国的有关立法,然后介绍了欧盟以及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并对这些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和评价。比较研究和分析的方法对于具有跨国性的电子商务有关问题的研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应用面最广、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也居于领先位置,目前美国已针对电子商务制定了一系列全面、明确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除对其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外,也对世界其他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税务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的国际组织,具有制定国际税务规范的长期专业经验,在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的研究上也处于领先的位置。该组织所提出关于电子商务的许多税收原则也都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政策的一般指导原则,在各国的税收法律、政策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其他国际组织如欧盟、联合国等,还有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电子商务比较发达的国家也都对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带来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基于不同的利益和出发点,提出各自的应对政策,努力争取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税收利益重新分配中赢得更有利的位置。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普遍比较落后,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新问题的研究很不充分。但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了重视,为了在电子商务这种新的经济形势下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起来,在新的税收问题谈判中提出自己的政策和主张,维护发展中国家作为收入来源地国的税收利益。第六章,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的构想,这是本文具有实践意义的部分。本章针对第三章中提出的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法律制度造成冲击的各个方面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我国进行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规则的完善、税务电子化制度的构建以及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完善等。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阐述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出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必须遵循的税法基本原则以及为适应电子商务税收管的具体程序性税法基本原则,并以修订和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法为立法的主导思想,提出修改和完善现有税收征管法的具体法律措施,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在本文的构思过程中笔者运用了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法。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研读了部分著作,从中提炼出前人的思想精华再结合自己的一些想法形成比较系统的研究思路。同时,通过对世界各国以及全球性经济组织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比较研究,分析了一些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值得我国借鉴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探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问题必须结合经济、税收和法律知识,才能把问题研究透彻。本文以此阐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提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立法设想。在探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的可行性时,本文提出了电子商务的可税性理论,以此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理论依据。提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应着重对现行税收征管法各项征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