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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作为我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由于自然环境恶劣,长期面临达赖等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经济一直处于欠发达状态;同时西藏地区又是我国的边疆地区,分别与缅甸、印度等国接壤,因此西藏的繁荣稳定对维护国家安全、促民族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目前西藏地区农业人口约234万人(占比达到总人口的77.29%),庞大的农村人口使得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状态,城乡公共资源分配严重失衡,三农问题矛盾突出。如果不处理好这些问题与矛盾,分裂分子及藏独分子则可能利用这些问题与矛盾制造冲突,引发严重的国家安全问题与社会问题,不利于西藏地区的长治久安。因此,合理配置资源,削弱城乡差别,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依据文献研究结果,结合数据收集可行性原则,构建了西藏地区区域城乡统筹综合水平测评体系,体系共包括5个一级指标,分别是:经济统筹、医疗统筹、生活统筹、社会保障统筹以及文化统筹;每个一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二级指标。为了准确了解西藏地区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本文以我国大陆地区的3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样本。由于样本量有限,因此在选择评价方法时采用了灰色关联评价法进行综合评价。灰色关联的基本原理是将评价对象看作可以排序的序列,当选定一个最优序列后,样本值与最优序列的关联度越大表明被评价对象越好。但灰色关联无法确定权重,在权重确定上,本文采用了客观赋权法中的熵值法进行赋权。客观赋权法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权重的干扰,使权重完全依赖于样本数据。评价结果显示,西藏地区在“文化统筹”这个一级指标上做得较好,但依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次是“社会保障统筹”与“经济统筹”指标;而在“生活统筹”与“医疗统筹”两个一级指标方面则发展得最差,位居全国最差水平。从城乡综合发展整体水平来看,西藏地区在所有样本省份中的排名也是最后,表明西藏地区的城乡差别巨大,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显得艰巨而又紧迫。另外,从评价结果还可知,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城乡统筹的水平越低,城乡差别越大。依据评价结果,本文提出了西藏地区提高城乡统筹水平的建议。首先西藏地区政府要确定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与任务,在完成这些目标与任务过程中,政府需要强化主体职能,但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力量,西藏地区的城乡统筹水平才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最后,本文根据每个一级指标的评价结果,分别就一级指标的发展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但是在本文的研究中也存在不足,比如在研究方法上,由于受样本限制,评价方法的选择也受到限制;其次是在权重的计算上,客观赋权法的缺陷也可能使本文的研究结论出现偏差。由于受地区特殊性及相关资料缺陷的影响,在研究内容上也存在严重不足,一方面,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取得了城乡统筹的科学经验,而本文的研究没有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比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它们在对农产品价格支持上以及直接制定影响生产的政策措施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家及地区间的城乡统筹;另一方面,我国也有许多地区和城市已完成或将要完成地区的城乡统筹问题,本文在研究上也没有借鉴这些地区的成功案例,比如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城乡统筹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