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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是缓解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助推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就被纳入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的重要一环。2019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可见,农村社会治理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各项战略部署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三农”工作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简称延边州)广大农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然而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挑战。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延边州农村正处于剧烈的转型期,新老问题交织,治理难度加大,农村社会治理在主体建设上仍然面临着多重困境,如基层党组织“用人荒”现象较为严峻、政府职能在有些方面落实不到位、社会组织发展尚不成熟、农民群众对治理参与力度不够等等。因此,如何因地制宜,更好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破解社会治理主体建设困境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本文以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思想、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及中国共产党创新型社会治理思想为理论依据,研究思考延边州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建设困境及思路对策,有助于破解延边州农村治理遇到的难题,保障中朝边境地区的长期稳定,同时也为缓解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助推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助力。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该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并以此为借鉴,汲取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农村社会治理主体问题的理论成果及宝贵经验,探索符合延边地区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建设问题的研究思路及方法。第二部分为社会治理主体相关理论研究,明晰社会治理、农村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主体、农村社会治理主体等相关概念,在对中国社会治理思想的演进过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形成支撑本文总体思路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为本文的主体部分,主要在前述的理论基础上,从主体建设的角度对延边州农村社会治理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境问题及成因进行论述。第四部分在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研究探讨解决上述问题的相关思路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