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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海事仲裁领域,临时仲裁是一项通行制度,相对于机构仲裁,其优越性比较明显。然而我国立法目前尚未普遍承认临时仲裁制度,在海事领域亦如此,这对我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相当不利的影响。现阶段,我们应当利用海事仲裁发展临时仲裁的契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在中国构建起临时仲裁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中国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缺失。从分析中国海事仲裁发展的现状入手,对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剖析,继而对海事临时仲裁缺失的弊端进行了讨论。 第二部分为LMAA仲裁制度之临时仲裁。从理论、立法及实务多个层面对LMAA(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的整个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着重突出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先进性,从而为中国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第三部分为中国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分析。在分析了中国构建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障碍之后,发现在海事领域引进临时仲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进而为中国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提供具体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