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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举债在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的同时,也给地方政府、银行乃至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多重风险。国外方面迪拜债务危机尚未解决,随后西班牙、葡萄牙、日本、爱尔兰等国家也相继出现了债务危机端倪,2011年日本债务/GDP高达204.2%,而此数据希腊为136.8%,爱尔兰为98.6%、葡萄牙为85.8%,均超国际警戒线,同是亚洲国家的日本在之前一系列的经济刺激计划造成巨大的预算赤字之后,震后债务危机使其债务等级急剧上升,依靠发债缓解预算压力又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规模,灾后重建与累计负债风险都影响着其偿债能力。国内方面,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总量数字惊人,银行放贷冲动和地方投资冲动相互叠加致使地方政府负债风险已成为银行最大的“潜在威胁者”。如果任其负债的无度蔓延,将导致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崩溃,迫使地方政府无奈走上破产,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和政局动荡,从而影响中国财政安全、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可见及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负债财务风险测评体系就显得尤其重要。本文就是从从财务角度出发,分析了地方政府负债的定义、种类、形成的机理以及风险点,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以及西方企业化政府思想,从国家、地方、银行和人大四个角度分析其巨额债务的成因,再从这四个角度出发将地方政府偿债风险细分为法律障碍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国债的转嫁风险、违约风险等,利用SPSS建立地方政府偿债风险影响因素模型,找出重点影响地方偿债能力的相关指标,进一步构建我国地方政府负债风险测评指标体系,鉴于我国大部分地方执行“土地财政”的做法,在实在无法举借新债偿还旧债的情况下,最终以土地出让金收入来偿还到期债务,作者在测算适合我国地方政府负债风险指标里,设计了土地保障率指标;并将人大监督能力考虑进影响地方偿债能力范畴之内,然后以石家庄市为例验证其适用度,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提高防控财政风险提供参考依据,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防控金融风险提供警示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