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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老男孩》红遍大江南北后,微电影正式开始进入大众的视线,受到大众的关注。微电影是新媒体时代下的新的影视形式,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它的时长较短,满足现代人碎片化的娱乐休闲时间,使受众在短时间内就可通过移动网络终端,享受一部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微电影,已达到娱乐的目的。而由于微电影投资少、制作周期短的特点,也受到了各大企业品牌的关注,微电影的营销价值也被凸显,一时间成了广告主们的宠儿。但微电影作为新生事物,其传播效果并没有人们所期盼的那么高,自身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和弊端,限制了其传播效果。为了能够清晰的掌握并完善这些弊端,笔者将从微电影的传播者、传播内容、受众和传播渠道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微电影面向社会大众,没有电影那么高的门槛,所以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成为微电影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但这也导致微电影传播者专业水准参差不齐,微电影的质量也良莠不齐,直接影响大众对微电影的印象。传播者们和广告主们为了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对微电影的内容设置也较为低俗,题目设置偏情色,形成消极和低俗的传播效果。微电影的传播途径也较为单一,目前以网络视频网站为主。作为主要的发行渠道,却无法从微电影身上获利。对于视频网站来说,微电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项目。在传播过程中,传播渠道的失利,减缓了微电影的发展速度。可见,微电影想要像电影、电视剧一样深入的影响人们的生活,还需从本质上进行完善。微电影的传播者,作为把控整个影片基调的人,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制作的过程中,不再将微电影当做加长版的广告,将商业与艺术有效融合在一起。可以将主动权交给受众,制作出符合受众审美的微电影。同时微电影人需寻找更多的获益渠道,打开微电影市场,健全微电影的相关制度,达到微电影产业化的终极目标,满足受众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享受犹如观看一部电影的心理,让微电影成为现代人娱乐休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