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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是一个农业灾害频繁而又严重的地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风险极易造成农业巨额损失,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利用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是稳定农业生产最为有效的方式,本文通过研究重庆农业保险现状,明确了在纯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下,农业保险市场必然会呈现“需求不足”和“供给短缺”并存的失灵态势。通过自我救助、民间捐助、政府救济和现有的农业保险来转移和分散农业风险的作用并不大,明确了构建一个适合当前重庆市情的农业保险模式的紧迫性。农业效益的正外部性、农业保险产品是准公共物品以及农业保险一定程度的不可保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市场极易出现“市场失灵”,不可能单独依靠商业保险解决,政府应该介入农业保险。但是,农业保险在消费过程中还是存在较强的排他性,所以农业保险必须政府介入,但不需要包办。针对目前重庆乃至全国实施的都是“一元化”农业保险体系的现状,本文创新性地提出构建“二元化”农业保险模式,将农业巨灾保险从农业保险中独立出来,即对因高风险、高损失导致高成本使得商业保险极力规避的农业巨灾保险由政府来接手,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成本相对较小的一般性农业保险。由于在农业中影响巨大是农业巨灾保险,本文将重点放在农业巨灾保险模式的探讨上。由于农业巨灾风险不满足保险基本条件之一——大量独立随机的风险,致使农业风险极难分散,农业巨灾保险只具备弱可保性,导致只有长期的、大范围的农业保险经营才能较好地分散风险,增强其可保性。本文通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结合国内外农业保险不同模式的分析,提出农业巨灾保险应该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建立由中央政府主办并由政府直接经营的全国农业巨灾保险公司,在其领导下对重庆建立省级、区级、镇级自上而下的的三级农业巨灾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