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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典型担保物权的竞存,包括六种类型:抵押权之间的竞存、质权之间的竞存、留置权之间的竞存、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存、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存、质权与留置权。本文中,笔者对各种类型的典型担保物权竞存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全文共分为三章: 第一章分析了典型担保物权竞存的基本含义、我国典型担保物权竞存的构成要件,并论述了我国典型担保物权竞存的规制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债权人的权利优先于债务人权利原则、善意第三人权利优先原则和特殊利益保护原则。 第二章分析了同种类典型担保物权的竞存,即抵押权之间的竞存、质权之间的竞存以及留置权之间的竞存。在对抵押权竞存的分析中,阐述了余额抵押和重复抵押是造成抵押权竞存的原因;在对质权竞存的分析中,将其分为动产质权的竞存、权利质权的竞存、原质权和转质权的竞存三种情形来分析。笔者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关键,以债权人的权利优先于债务人权利原则、善意第三人权利优先原则和特殊利益保护原则为补充,对权利竞存下的优先效力问题一一进行分析。 第三章分析了不同种类典型担保物权的竞存,即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存、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存、质权与留置权的竞存,并运用了逻辑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竞存的各种情形进行分析。笔者同样以规制典型担保物权竞存的四个原则为钥匙,论述了权利竞存下的优先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