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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债券在金融行业尚算一个年轻的事物,但在阿拉伯伊斯兰世界已经存续了不少的年头,当然国内对此研究依然还处在起步的位置。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深化,沿途经过以及合作的国家越来越多,尤其是丝绸之路上的中东伊斯兰国家。近些年国内融资渠道紧缩,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难以找到向国外扩张的道路,已经成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而伊斯兰债券作为阿拉伯金融世界一个主要用于融资的金融产品,从性质上十分契合我们在推行一带一路战略,扩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需求,从其资金容量大、开放等特性上,也使得我方有了发行伊斯兰债券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伊斯兰债券本身在发行的时候具有不同的模式,比如租赁型、股本均摊型、销售型等等,不同的模式涉及不同的发行方法,这些差异又将可能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甚至在不同国家,比如马来西亚、英国、巴林等,不管是可以发行的种类,相同种类的细节都存在不小的差异。所以我方在推行一带一路战略的过程中,如若选择此种融资方法,必然要对这些细节拥有足够的了解。本文的主体包括四章。第一章简单介绍伊斯兰债券的基础知识后,直接进入其目前主要应用的几种主要模式,以期快速的进入对不同模式法律监管的讨论。但伊斯兰债券本身却也拥有其自身异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特性,比如其不可避免的宗教烙印,禁止将融资所得用于赌博、色情等行业等等,同时又融合了现代证券的特性,具有风险,可以在不同的交易市场买入卖出等,不过由于伊斯兰债券本身具有所有权而非债券的属性,相关特点又和普通债券具有较大差异,而不同的伊斯兰债券发行模式,将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融资额度不同,需要承担的风险也具有较大的差异。第二章逻辑上本应对应不同伊斯兰债券的模式,进行其所涉及的法律监管进行讨论。但实际情况却相对复杂,全世界的伊斯兰债券并非严格遵循一套发行准则,不管是马来西亚、英国还是我国香港地区,都拥有不同的发行种类,相同的种类也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的法律,所以要直接从模式入手讨论存在障碍。第二章便以不同伊斯兰债券主要市场着手,然后讨论其内中主要的伊斯兰债券发行模式,以及所涉及的法律监管。比如马来西亚相对来说拥有着统一、完善的监管部门和单独的法律部门,而英国对相对应法律作出一些调整后,纳入了原有的监管体系,香港也类似,只不过其所引入的伊斯兰债券,不管是种类还是体量,还不算太大。而巴林的监管统归巴林中央银行,并且对应制定了伊斯兰债券的一些运行准则,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第三章讨论的视角依旧是对第二章的延续,如若在国外主要伊斯兰市场发型了伊斯兰债券,或多或少将涉及跨境的资金调动、发行人登记等。这里具体也会分为不同的情况,如若发行人在境外有公司,或者说在境外有充足的资金,其无需从境内调动资金,则可能不涉及上述一些手续,但现实情况中,可能常常并没有如此庞大的资金量,所以在国外伊斯兰债券市场的融资,将会涉及到的国内监管,也是不得不考虑的一项因素。第四章回归本土,从国内的视角再次审视伊斯兰债券的法律监管问题,目前的监管体系是否较好的与国外伊斯兰债券的发行相契合,是否需要设立相应的监管体系,有无必要作出相应的法律调整,如若设立目前哪些国家的调整可以成为我国的借鉴,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又要做出哪些调整,或者说可以做出哪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