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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的养老服务问题日益凸显,仅凭政府单方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方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为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政府选择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由养老服务的供给方转变为服务的购买方。近年来,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初见成效,在部分地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来说还是一项新鲜事物,政府、社会公众、各类社会组织对之了解不够充分,对这一新模式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要想成功扮演“精明买家”角色,政府就必须能对从外部购买而来的养老服务进行绩效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质量更好,效率更高的养老服务,因此,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十分必要。 本文的研究内容一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是导论,这部分主要介绍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估这一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并对现有研究做一个文献综述。介绍本文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内容,提出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罗列本文研究的相关理论,对“公共服务”、“养老服务”以及“绩效评估”三个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阐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的利益相关者和养老服务购买绩效评估的功能嵌入。在本章最后板块,通过介绍北京市、长沙市、内蒙古以及广东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现状,总结出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的相关经验和现实困境。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应用修正后的德尔菲法,结合定性选取和定量验证原则,设计出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根据每一指标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的重要程度差异,对其分配权重,从而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第四章是本文的难点,选取苏州城区和太仓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发放问卷形式,对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展开实证调研,评估苏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情况,由绩效评估结果提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问题背后的成因。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根据前述问题的归纳以及原因的分析,提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提升的策略建议,并对全文做一个总结收尾。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综述和数据统计的研究方法,将主观的定性分析与客观的定量研究相结合,构建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估体系。为评价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一定程度上对实现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有所助益。此外,本文选取苏州市作为研究个案,一方面为提高苏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提供对策,另一方面也为我国地方政府合理利用养老资源,建立科学养老体系提供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