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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通过筹集保费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险。它能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使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得到合理的运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近十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力度,特别是十二五规划后国家更是加大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中药组成部分,中成药在医药市场上占着不可低估的地位,发展前景可观。
作者根据新医保体制下医院各科室中成药的应用情况,对中成药的社会医保在内的甲类和乙类等进行统计,调阅某医院中成药处方,查阅《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该院《中成药目录》,采用Excel软件统计对中成药的医保类型、利润率进行分析;利用限定计量分析法,对心血管内科、儿科、妇科、消化内科、肿瘤科及皮肤科中成药的种类、销售金额、用药构成比例及用药频度等进行统计与分析。
统计结果表明,该院各主要科室医保类型中成药应用较为合理,用药频度及金额排序靠前的医保药物其日消耗较低,药品使用率高,而且价格低廉,但是医保类药物居前的较少;该院医保品种217个,占省医保中成药品种的20.4%。各科室使用医保目录中的药物情况差异较大。儿科用药分类粗糙,需要详细的分类,为儿童用药更加安全提供保障。心血管疾病和肿瘤疾病类皆属于治疗周期长,易反复,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此类中成药的医保类药物销售较少,这个不仅跟医生的用药习惯有关,还跟利益驱动有关。妇科和消化系统疾病类中成药品种数量颇多,医保类销售额良好。另外妇科医生用药习惯于颗粒剂和中草药,片剂等剂型选择上处于劣势。皮肤疾病类中成药的市场品种数量不多,因此,所在医保类药物及医生用药选择性就更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品种数量还需要增加,尤其是要结合疾病类型调整不同的剂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