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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高度规范化与高度组织化为特征的现代市场形式,而多层次期货市场体系则是更为完善的期货市场体系,包括场内市场(交易所市场)、场外衍生品市场及现货市场三个基本市场。从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市场和电子交易现货市场运行来看,我国期货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然而,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着上市品种数量少、交易不活跃、存在一定数量“僵尸品种”,期货品种上市审批制难以适应当代市场发展的要求,且没有真正的退市、转板制度也使得一些期货品种无法在多层次期货市场体系各市场中合理升降板的问题。本论文以多层次期货市场与期货品种上市、退市与转板制度为基础,综合利用逻辑分析法、比较与归纳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以期货市场为出发点,根据发达市场对多层次期货市场的划分标准,收集相关数据对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与存在问题进入深入分析,结合美国多层次期货市场发展状况并借鉴有益经验,提出构建我国多层次期货市场的基本思路:促进不同层次市场及其之间的协同发展,完善并构建期货品种上市、退市与转板制度及促使期货品种在不同市场之间有效流通,完善“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增强行业与交易所自律管理。经过理论研究、数据对比分析、相关市场及先进经验借鉴,本研究得到如下结论:1.我国期货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相比存在一些不足,尤其体现在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少、产品交易不活跃、缺乏退市制度及场外衍生产品市场规模较小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而构建多层次期货市场体系有助于弥补上述不足。2.构建多层次期货市场体系的关键在于场内市场、场外市场与现货市场协同发展并构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3.场内市场、场外市场与现货市场是多层次期货市场体系的基本构成,是期货品种、现货的载体,完善各层次市场也就是完善整个市场。为了构建并完善我国多层次期货市场,针对不同层次市场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4.符合市场化的期货品种上市、退市与转板制度对连接不同层次市场、构建多层次期货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5.完善期货市场的立法及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监管体系是构建多层次期货市场体系的根本保障。要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就需要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完善立法、增强监管是多层次期货市场的内在要求。